11部門聯合發文規范“醫美”行業 合規機構和人員要公開公示

2023-05-05 07:47:00

來源:北京日報


(資料圖)

為促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掃清“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做好合規機構和人員的公開公示。

隨著醫療美容行業快速發展,非法行醫、假貨頻現、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突出問題逐步暴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維護好醫療美容診療秩序和市場秩序。

此次印發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于醫療活動,必須遵守衛生健康有關行業準入的法律法規。此外,“醫美”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從登記管理、資質審核、“證”“照”信息共享、通報會商、聯合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刑銜接等多個維度同時發力,構建貫通協同、高效聯動的行業監管體系。在充分考慮醫療美容行業規律特點的前提下,指導意見還在推進優化行業準入條件、提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服務、強化信息公開和信用約束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導意見要求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保持對行業亂象高壓嚴打態勢,就是要掃清“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以監管手段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為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健康發展提供更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在具體政策設計上,指導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服務,依法履行“雙告知”職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審批標準、完善審批流程、把好行業準入關口、做好合規機構和人員公開公示;生活美容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倡導生活美容機構張貼“不得提供醫療美容服務”警示語。這些規定都將為合規醫療美容機構依法經營提供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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