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7 06:38:20
來源:北京日報
(資料圖片)
日前,某單位員工怒懟領導安排清明節加班一事瘋傳網絡。當地總工會工作人員回應稱,該事件實際發生于去年,涉事員工也不屬于網傳單位。事件詳情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可來源不明的幾張截圖,就能在第一時間引起全國輿論強烈關注,直觀反映出職場“被加班”“連軸轉”現象較為普遍。
這些年,隨著社會節奏加快,越來越多行業進入滿負荷運行模式,對應到勞動者身上,就是“總有干不完的活”“總是下不了的班”。調查顯示,國內近九成職場人都難逃加班命運,其中45.5%的人每周加班兩到三天,24.7%的人幾乎每天在加班。在某些企業,加班加點、點燈熬油被視作奮斗的代名詞,有的甚至公開倡導加班文化、強制推行“996”以及將是否能長期加班列入KPI……在這樣的“潛規則”下,畸形加班愈演愈烈,職場生態不斷“內卷”。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此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也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可見,強制加班實屬違法,以奉獻之名要求員工自愿加班,更是對勞動權益的侵犯。而從個人層面看,長期加班,也不符合勞動力再生產的規律。適當休息合理休假,既是一個人的身體健康需求,也是激發員工創造力的必然要求,這一點已得到相關科學研究反復佐證。某些用人單位按著快進鍵不撒手,一味要求“玩命工作”“壓出效益”,短期來看或有助于業務量提升,但久而久之,反會讓員工失去最寶貴的活力和創造力,甚至招致這樣那樣的“軟抵抗”,實在得不償失。
“誰不會休息,誰就不會工作。”這場由加班話題衍生的輿論風波,再次提出了如何更好保障勞動者權益這一現實課題。今天,對大多數職場人來說,工作已不僅是“求生存”,其中既需要對事業的激情,也包括工作的效能、勞動的尊嚴、休息的質量、權益的保障等多重維度。對畸形的加班文化說“不”,構建良性規范的職場生態,寄望于少數“打工人”暴怒并不現實,關鍵還得靠法律來撐腰。就現實來看,《勞動法》雖然規定了勞動者權益,但廣大勞動者普遍“腰桿子不硬”。這就要求相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嚴格督促法律落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休息權。此前,一些地方勞動監察部門及時叫停某些單位實施的“996”工作制,對不停止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嚴懲,起到不小震懾。希望較真兒的監管成為常態,并與工會組織審查、行業協會自查等監督途徑形成合力,以法治剛性為勞動者撐腰。
畸形加班不是奮斗應有的姿勢,勞動者也不該被工具化。讓法律“長出牙齒”,實現勞動者權益應保盡保,我們的社會也會更加活力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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