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0:03:50
來源:匯世網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支付押金的問題。無論是買新房還是買二手房,我們在交易過程中經常會提到“定金”或者“訂金”。但是,我相信大部分人并沒有真正知道兩者的區別,那么定金是什么意思呢,定金和訂金有什么區別呢?接下來小編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
一、定金是什么意思
1、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之前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作為擔保。訂金不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事實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的性質。
2、定金的金額由合同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金額的20%。作為研究一種企業擔保,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合同約定工作內容時,無權要求進行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社會約定內容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定金具有擔保性質
首付本質上是從屬于主合同(如借款合同)的從屬合同。定金不同于房屋抵押、保證人保險等物權擔保,它屬于金錢擔保。押金有雙重保證。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丟失;接受定金的一方違反合同的,定金應當雙倍退還。因此,存款具有擔保的性質,對雙方的交易具有很強的擔保功能。
2.訂金沒有擔保性質
一般情況下,交付定金視為交付預付款,不具備定金性質。即使被認定為履約擔保,這種擔保也是單方面的,只對付款人有約束力,即付款人對收款人的擔保。如果企業收款人違約,只能返還原訂金,不能獲得一個雙倍返還;如果付款人違約,收款人會以各種理由將押金沖抵作為國家賠償或違約金,不予退還。
3.雖然“訂金”和“定金”只有一個詞的區別,但它們的法律性質卻大相徑庭。即在簽訂合同時寫有“訂金”二字的,當收到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只能全額返還。兩者的法律效力相差甚遠。押金只是一種預付款,不是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