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孫燕姿”不只為娛樂 侵權隱患需要被正視

2023-05-16 05:41:16

來源:北京青年報


【資料圖】

最近,“孫燕姿”翻唱的各種經典曲目成為網友津津樂道的話題。據了解,在B站與“AI孫燕姿”相關的視頻已有上千條,翻唱的《發如雪》播放量已達122萬,《下雨天》達116萬,《半島鐵盒》《愛在西元前》等播放量也超過60萬,還有其他翻唱歌曲也都有著可觀的播放量。網友評價:本人未曾開口,輕而易舉地“占據”華語樂壇半壁江山。與此相關,“AI出來后第一個失業的是孫燕姿”的話題也被推上微博熱搜榜。

從AI寫作、AI播報再到AI繪畫等,AI技術正在越來越多地滲入文藝創作領域。在唱歌方面,陸續有音樂愛好者使用AI技術,“訓練”出“AI張國榮”“AI姚貝娜”“AI鄧麗君”等,讓已去世的歌手在音樂世界獲得“數字永生”,以解歌迷們的思念之情。

而“AI孫燕姿”的出現,卻不能簡單理解成娛樂活動。制作者將歌手孫燕姿的聲音素材經過AI訓練模擬生成出來,然后讓其翻唱了大量歌曲,當“AI孫燕姿”爆火網絡,與之而來的還有一系列法律問題,諸如是否侵犯歌手本人的肖像權、姓名權、聲音版權,是否侵犯其他歌手的音樂版權,等等。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雖然在視頻平臺、音樂平臺發布“AI孫燕姿”演唱視頻的用戶,或許沒有直接營利,但不排除其利用流量為自己謀取間接利益。故“AI孫燕姿”借用孫燕姿的肖像、名字,如果沒有經過孫燕姿本人允許,就涉嫌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姓名權,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而且,不同于普通人,孫燕姿本人的聲音也是有版權的。正如法律專家所說,“AI孫燕姿”的聲音是基于孫燕姿的歌曲樣本創建的,若沒經過她本人授權,這種“再創作”就需考慮版權問題,制作者若將“AI孫燕姿”的聲音用于商業用途,就可能會涉及版權糾紛。此外,“AI孫燕姿”未經授權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也涉嫌侵犯他人的音樂版權。

“AI孫燕姿”面臨的法律問題,在我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判例,故存在一定的爭議。然而,AI“入侵”音樂界在國外早有案例。如一名TikTok用戶利用“AI蕾哈娜”翻唱碧昂斯熱門單曲的案例,就引發侵權訴訟;美國涅槃樂隊起訴歌曲《Drowned?in?the?Sun》的制作團隊,稱該團隊利用AI技術模仿他們的風格;美國說唱歌手Jay-Z起訴網站Vocal?Synthesis,稱該網站用他的聲音朗讀《哈姆雷特》《海明威小說》等文學作品,侵犯了他的聲音版權和肖像權……“AI孫燕姿”的侵權隱患也需要被正視和重視。

至于“AI孫燕姿”的出現會讓一些歌手失業,倒不必擔心。人的情感、精神、道德、創造力等多方面的素養,仍是人之為人的根本,計算機程序永遠無法與人類的復雜性相比。有業內人士稱,AI演唱只是純模仿,只能說聲音類似于真人,不管是音樂、音質,還是情感傳遞的豐富程度,暫時還不能與真人相提并論。一個文藝作品的表演者,其自身的真實狀態,才是作品最大的價值所在,這是AI沒有辦法取代的。不過,隨著AI技術在音樂領域的運用越來越多,技術以及版權等相關問題都應有相應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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