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3月1日起開辦|天天視訊

2023-03-02 05:43:4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2022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昨起開辦 6月30日結束

提交后及時發現申報錯誤可“修改”

2022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昨天開始辦理,至6月30日結束。此次我國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所涉及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又有所增多,較上年又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類別。此外,去年末我國推出的“個人養老金扣除”目前也可單獨申報,這意味著我國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中的稅前扣除項目總數已增至8項。據了解,如果2022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或者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可免予辦理年度匯算。


(資料圖)

3月20日前辦理

匯算需要先進行預約

2022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在初期需要預約后才能辦理,具體來說,要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辦理的納稅人,需提前在個稅App進行預約。預約已從2月16日開始,一直到3月20日的每天6時至22時均可預約。對于打算在3月21日至6月30日辦理的納稅人,則無需預約可屆時隨時辦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3月1日從個稅App看到,目前除3月1日、3月2日的申報顯示“已滿”不能預約外,3月3日至20日間的其他日期還均為“可選”可以預約。需要提醒的是,納稅人一旦預約成功,務必在預約日期進行申報。如果連續兩次預約后但未按時辦理年度匯算,將無法再次預約。

匯算清繳提交后

及時發現錯誤有機會更正

在每年的匯算清繳中,都會出現一些納稅人在提交后發現申報存在錯誤,那么對于此類納稅人是否還能再提交申報后進行修改呢?對此,稅務機關回復稱,如果申報已經通過審核提交到國庫部門,那么納稅人無法作廢此次申報,但可以在錯誤申報的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同樣,針對有的納稅人詢問“匯算清繳后是否還能撤銷退稅申請”的問題,稅務部門也表示,在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前,納稅人可以撤銷退稅申請。但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則不可以撤銷申請,只能通過更正申報進行辦理。同時,納稅人在選擇放棄退稅后,還可以在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期限內再次重新申請退稅,但需要遵守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需要提醒的是,為了保障年度匯算正常秩序,個人所得稅App中設定了“退稅申請”可撤銷次數的上限,如果納稅人撤銷退稅申請的次數觸及上限,系統將自動取消網上撤銷的權限,納稅人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后續事宜。

個稅匯算清繳優先

退稅人員范圍月底前擴容

繼去年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推出優先退稅舉措后,今年我國還將會同國庫等部門持續優化流程、提高審核質效,繼續拓寬個稅匯算清繳優先退稅人員范圍,預計本月底前完成擴容范圍的劃定,屆時將有更多納稅人享受到優先退稅的政策便利。

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在2021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啟動后,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推出了優先退稅舉措,即對于在2021年度個稅匯算中同時填報了贍養老人和子女教育兩項專項附加扣除,或填報了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按照預約時間提交退稅申請后,均可優先獲得退稅。

提示

6月30日前

該報未報將面臨處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居民個人應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該申報而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屬于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6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64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