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09:52:12
來源:工人日報
(相關資料圖)
據《半月談》報道,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物業管理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與此同時,物業糾紛時有發生,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職業物鬧”——他們將擁有大量維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小區視為“肥肉”,通過潛伏在小區內挑動對立、威脅拉票等手段,推動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更迭,進而掌控小區資源、牟取私利,這也導致小區矛盾復雜激化。
通常,物業糾紛都是零星散發的,而“職業物鬧”精心策劃挑起糾紛,有的還有資金支持和法律顧問,其手法也比較專業,首先,挑選業主多、有維修需求和公共收益,且是陌生人社會的小區;其次,在小區挑話題、帶節奏、造矛盾,抹黑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最后,掌控新業委會,更換物業,逐步掏空小區維修基金和公共收益。
據調查,這些“職業物鬧”往往來自其他物業公司。在資本助力下,一些“職業物鬧”通過拿干股分紅和部分物業公司結成利益共同體。若放任這種趨勢,“職業物鬧”可能會更頻繁出現,一些好的物業公司可能會被“劣幣驅逐”,業主權益保護也將成為空談。
應該明確的是,“職業物鬧”固然可惡,但也不能將其絕對化、擴大化,要避免對業主正常維權的妖魔化、標簽化。針對“物鬧”,除就事論事、點對點遏制外,還應反思其產生的根源。
一定意義上講,“職業物鬧”背后是“不職業”。這首先表現在物業的不專業上。應該承認,一些小區的物業服務確實難以令人滿意。過去,物業叫物管,很多物業真的就把自己定位為管理者,而改叫物業后,相關工作人員也沒有向服務者的身份進行靠攏和轉變。服務不專業甚至千方百計掏空小區等現象都不時發生,不僅讓業主不滿,也給“職業物鬧”留下了興風作浪的機會。
其次,還有業委會的“不職業”。在與物業的糾紛中,諸多業主仍然存在維權障礙,這很大程度源于業主與物業之間的力量不匹配,于是成立業委會成為一種選擇。但實際中,有些小區遲遲不能成立業委會,有的雖然成立了業委會但并不能發揮作用,個別業委會成員本身就是物業內部之人,加之多數業委會成員均是義務、自愿參與相關工作,隊伍的穩定性、工作的專業性都不足,真遇到“職業物鬧”往往很難招架。
此外,為社區居民服務,是社區的重要職能。但由于人員問題、經費壓力等原因,一些社區在相關職能履行上還存在不足,難以及時高效地對物業及業委會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某種角度上說,“職業物鬧”的出現折射出小區現代化治理水平和能力不足的問題。整治這一亂象,須從完善小區自治、切實提高社區治理水平入手。同時,相關方面要對“職業物鬧”保持高度關切,及時出手打擊,決不能養癰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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