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11:03:44
來源:匯世網
什么是累犯?
所謂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刑罰,在刑罰執行被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了一定范圍的罪的罪犯。
在我們國家,大多數罪犯都受到了懲罰,他們改惡從善,重新做人,回歸社會后,他們不再危害社會。但是,也有極少數罪犯在受到刑罰處罰后不悔改,在刑罰執行或赦免后不久又再次犯罪。這是累犯。累犯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目前,累犯在我國刑法理論界被普遍視為一種犯罪類型。其次,累犯是一種量刑情節,犯罪分子屬于累犯,在量刑時應當從重處罰。同時,累犯也是一種刑罰制度,是人民法院在刑罰的固定階段考慮適用于罪犯的一種量刑制度。
累犯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1、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是指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內,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
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是累犯的主觀條件,如果兩罪均為過失犯罪,或者其中一罪為過失犯罪,則不構成累犯。
前者犯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后者犯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這是累犯的處罰條件。也就是說,構成累犯的前罪的刑罰和后罪的刑罰都在有期徒刑以上。前后各罪的刑罰低于有期徒刑,或者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不構成累犯。
后一種犯罪發生在前一種犯罪的刑罰或者赦免執行后5年內,是構成累犯的時間條件。
2、特別累犯的構成條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特別累犯,是指因危害國家安全罪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隨時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特別累犯的構成條件是:
前罪和后罪都必須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對前一種罪行和后一種罪行的處罰種類和嚴重程度沒有限制。
后一種犯罪可以在前一種犯罪的刑罰或者赦免執行后的任何時間發生,不受兩種犯罪之間時間間隔的限制。
累犯與再犯的區別有哪些?
兩人都犯下了兩項以上的罪行。累犯是指因犯罪受到一定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后或者郝免累犯發生后的法定期限內,又犯法律規定之罪的人,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二罪以上的人。再犯的時間沒有限制,既可以在對前一罪行執行刑罰期間執行,也可以在釋放刑罰之后執行。兩者的區別在于:
(一)再犯前后兩罪沒有主觀限制,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過失犯罪,還可以一個可以是故意犯罪,一個是過失犯罪;不過,過失犯罪和其中之一為過失犯罪都不構成累犯,累犯前后兩種犯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
(二)再犯前后兩罪的輕重沒有限制,即使前罪和后罪都免除處罰,也構成累犯;累犯在兩次犯罪前后必須判處或者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否則不構成累犯。
(三)再犯前后兩罪之間沒有時間限制,在服刑期間或者刑滿釋放后的任何時候犯罪的,都是再犯;但是,累犯后的犯罪必須在前罪或郝免,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進行,并且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可見,再犯的外延遠大于累犯,累犯實際上是再犯的一部分。
關鍵詞: 什么是累犯 累犯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累犯是什么 累犯與再犯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