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9:54:22
來源:南方都市報
長沙23歲女生使用貨拉拉搬家途中跳車身亡一事持續發酵,也讓貨拉拉平臺監管問題再度被置于鎂光燈下。
作為同城貨運領域的獨角獸,貨拉拉近年來高歌猛進、強力吸金,F輪融資完成后,估值將達百億美元。與此同時,“騷擾門”、“天價搬運費”等事件亦層出不窮,平臺管理屢被詬病。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因無證經營、違規營運、隨意張貼車身廣告、霸王條款等問題,貨拉拉曾被成都、福州、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監管部門約談。僅去年一年,貨拉拉已被行政處罰6次,罰款共計53萬。
進展:長沙交通運輸局介入,家屬稱涉事車上無行車記錄儀
南都此前報道,2月6日,湖南長沙23歲的車女士在貨拉拉平臺預約搬家訂單,在當晚跟車搬家途中跳車,經搶救無效離世。有網友報料稱,車女士系從貨拉拉面包車的副駕駛位跳窗,此前在不到10公里的路程中,該面包車曾三次發生偏航。
2月21日晚,貨拉拉就此事發表聲明稱,在警方安排下,貨拉拉于2月11日與家屬就善后事宜展開第一次商談,但遺憾未能達成一致,“目前警方對該事件的調查仍在持續,尚未形成定性結論。”
2月22日,涉事女孩車莎莎的家屬告訴南都記者,家屬對于貨拉拉21日晚的聲明并不認可,平臺目前未派人員電話慰問或探望過家屬。案發后家屬曾重走事發路線,“那段路晚上非常偏僻,也沒有監控,車上也沒有行車記錄儀,為什么會是后腦勺著地身亡,我們至今感到不解。”
“2月6日晚案發,2月11日警方安排協調會,但貨拉拉平臺方一直在撇開責任。”家屬告訴南都記者,事發車輛上沒有行車記錄儀,司機目前已被釋放。據家屬了解,涉事司機周某系岳陽人,父母務農,此前有跑“黑車”經歷,案發至今,家屬們也沒能見到當事司機。
2月22日下午,南都記者從湖南省長沙市交通運輸局獲悉,針對23歲女孩使用貨拉拉搬家途中跳窗身亡一事,該局已經注意到網絡相關輿情,長沙市交通運輸局已介入了解此事。
背后:曾陷“騷擾門”“天價搬運費”風波,平臺投訴4千條
這并非貨拉拉平臺首次因用戶安全事件受到輿論關注。
2018年8月,浙江杭州一女子通過貨拉拉平臺預約搬家,遭遇司機言語騷擾、威脅。其在網絡發帖稱,搬家后司機多次發微信騷擾,還說要找她“約炮”,甚至稱“已到樓下”,令她不敢回家。其和家人多次向平臺投訴無果。
事件被曝光后,貨拉拉于8月27日、28日發布通報稱,涉事司機繞開平臺交易,存在“跳單”行為,且存在辱罵威脅用戶、言語不檢行為,貨拉拉已將司機進行永久封號處理。此后將進一步加強對司機的教育管控,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并稱,貨拉拉公司運營負責人、市場負責人在杭州與該用戶及其親屬見面,就客服在處理投訴過程中的失當行為道歉,并給予用戶直接損失補償、精神賠償金,與用戶達成和解。
2020年5月,貨拉拉又因“天價搬運費”事件受到詬病。南都此前報道,有網友報料稱,其在北京通過貨拉拉App預約搬家,不到兩公里的路,貨拉拉司機要價5400元,雙方在露天下僵持數小時。期間,用戶嘗試與貨拉拉客服溝通,但沒有結果。5月6日,貨拉拉官微發布聲明稱,經核實,投訴用戶系近距離搬家,已對索要高價搬運費的平臺司機豆某封號并清退。聲明中還稱,其便捷搬家業務后續將整改,設定平地搬運費的平臺標準,并引導用戶通過App支付費用,避免線下交易。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0日,注冊資本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鄧康橋。公司許可經營項目包括普通貨物運輸(搬家運輸服務)、道路貨物運輸、國內快遞(國內信函快遞、郵政企業專營業務以及其他國家限制類項目除外)等。
2月22日,南都記者在消費者服務平臺“黑貓投訴”搜索發現,涉及貨拉拉相關投訴已超4000條, 除了有消費者投訴司機私自加價、服務態度差、貨運損壞,投訴平臺營銷騷擾等外,也有不少司機投訴該平臺稱“被封號不退還押金”“App提現不到賬”等問題。
監管:曾被多地監管部門約談,去年6次被罰共計53萬
貨拉拉官網顯示,截至2020年9月,貨拉拉業務范圍已覆蓋352座中國大陸城市,平臺月活司機48萬,月活用戶達720萬。
不過,在貨拉拉業務版圖近年飛速擴張的同時,亦有亂象叢生。
南都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近年來貨拉拉曾因無證經營、違規營運、違規張貼車身廣告、霸王條款等問題,被多地監管部門約談。
2017年8月,針對“貨拉拉”標志面包車隨處張貼廣告、改裝營運等問題,成都交警四分局、青羊區市場和質量監督局執法大隊、青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約談貨拉拉公司成都分公司負責人,責令整改。
運管部門約談福州“貨拉拉”。圖據福州日報
2018年3月,福州市道管處貨運科和市交通執法支隊聯合約談福州貨拉拉,要求其盡快辦理行業許可和工商營業執照;加強車輛資質核查,清除平臺上的非法營運車輛,限期整改期間,不得再向違規車輛派單等。同年12月,針對群眾對貨拉拉平臺涉嫌向無證車輛發布貨運信息的投訴有所增多的情況,杭州市運管局約談了貨拉拉平臺杭嘉湖紹區域負責人。
2019年5月,貨拉拉平臺被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交警總隊和城管執法部門聯合上門約談,責令一個月內清除所有設置車身上的違法經營性廣告。此前,貨拉拉就曾因違反規定被上海城管執法部門上門約談,并處以3萬元最高上限的行政處罰。
2019年5月,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平臺司機投訴貨拉拉存霸王條款后,對該公司進行了行政約談,要求貨拉拉須將合同的條款具體明確、合法合規,不應發生不平等扣款行為;須在有效期內收齊司機相關證件或是清退無證上崗的貨拉拉司機 。
南都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2020年,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共有6條行政處罰信息,累計罰款53萬元。其中,2020年6月28日,該公司因涉嫌修改交易規則未公開征求意見,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局罰款40萬。
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該公司目前有3條被執行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37萬元。
采寫:南都記者 劉苗 實習生 王玫清 羅嘉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