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反壟斷執法為何現在才破冰?

2020-12-16 09:48:51

來源:南方都市報

互聯網反壟斷執法破冰。

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三起未依法申報案件,阿里、閱文、豐巢因違反反壟斷法各被罰50萬。總局反壟斷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罰款額度較低,但是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

據南都記者了解,這不僅是互聯網首例對經營者違法集中進行處罰的案例,也是整個互聯網領域首次反壟斷執法案例。

為何《反壟斷法》實施12年,現在才首次面向互聯網?未來的互聯網反壟斷監管會更嚴嗎?

互聯網反壟斷執法為何現在才破冰?

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消息,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騰訊控股企業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順豐的關聯公司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未依法申報各被罰50萬元。

據南都記者了解,這是市場監管總局首次對互聯網平臺未依法申報實施經營者集中作出行政處罰。按照現行反壟斷法規定,企業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可處50萬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三家企業此次均面臨頂格處罰。

頂格處罰透露了監管部門的態度。

安杰律師事務所律師顧正平告訴南都記者,執法機構過去一直密切關注互聯網領域的競爭問題,并以包容審慎的監管思路推進一些執法行動。這三起案例反映了執法機構的監管思路的重大轉變。

那么,為何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才首次迎來互聯網領域的執法處罰案件?

東北財經大學教授于左認為,這與部分互聯網反壟斷行為復雜,不易識別企業隱蔽行為,包括在雙邊市場的情況下,相關市場如何科學界定等情形有關。但隨著互聯網企業的市場勢力不斷擴大,向多個領域延伸,一些企業掌握著海量數據,具有很大的市場勢力,可能損害競爭和消費利益,所以全球范圍內都有加強監管的趨勢。

在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袁嘉看來,反壟斷法實施12年,之所以很少查處涉及互聯網領域的案件,一方面與中國互聯網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有關,另一方面也與反壟斷法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互聯網領域競爭特點和壟斷判定的研究面臨困難有關。即使在反壟斷執法已經有數十年歷史的美國和歐盟,這類問題都屬于較為前沿和復雜的。

“強化執法是一件好事,這有利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的互聯網生態。”于左對南都記者說。

中央定調強化反壟斷,加強監管成趨勢

事實上,南都反壟斷課題組梳理發現,加強反壟斷在政策層面早有跡象可循。

2019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同時要求,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臺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保障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今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就反壟斷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這是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首次迎來“大修”。其中新增互聯網專條,明確認定互聯網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時可以考慮的因素,并加大對違法壟斷行為的處罰力度。以未依法申報實施集中為例,修訂草案明確罰款金額由頂格50萬提升到企業上一年銷售額10%以下的罰款。

最近一段時間,監管趨嚴的信號更加強烈。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聯合召開規范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邀請27家主要互聯網平臺企業代表參會。

在答記者問時,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透露了這場會議的一些細節,即在會上明確涉及協議控制結構的經營者集中同樣適用《反壟斷法》,應當依法申報并接受反壟斷審查,并要求有關企業自行梳理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情況。

也就是說,早在一個月前,參會的阿里巴巴、騰訊、字節跳動、美團、京東、拼多多、百度等27家主要互聯網平臺企業已事先收到監管風聲。但據上述負責人介紹,在舉報核實和要求自查過程中,有一些企業能夠主動配合,也有部分企業對此置之不理或遮遮掩掩。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此次公開處罰這三家經營者,希望能夠引導、教育經營者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依法事先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避免出現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降低違法違規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這場在“雙十一”前夕召開的行政指導會還透露,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將出臺。11月10日,這份指南公開征求意見,回應了業界爭議的“相關市場界定”“涉VIE架構申報”等問題,并對公眾關注的“大數據殺熟”“二選一”“強制搭售”等熱點作出規定。

一石激起千層浪,當日包括阿里、騰訊在內的多家互聯網企業股價應聲下跌。這份指南釋出強烈信號,平臺將受到越來越多監管。有專家告訴南都記者,“如果將反壟斷監管理解成鐘擺運動,那么鐘擺開始向左了。”

強化反壟斷監管的高潮出現在上周五。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三天后,市場監管總局一連披露三起未依法申報案件,首次對互聯網企業開出反壟斷罰單。

種種跡象表明,互聯網反壟斷執法破冰并非偶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表示,雖然平臺經濟領域競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但互聯網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全球反壟斷執法趨嚴,或形成“執法競賽”

放眼全球,加強互聯網反壟斷監管正在成為趨勢。

當前,以谷歌(Google)、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簡稱GAFA)為首的美國科技公司正在遭遇全球“圍剿”。

10月22日,美國司法部聯合11個州總檢察長宣布起訴谷歌。這是繼上世紀微軟壟斷案以來,美國20多年來最大規模的反壟斷訴訟。緊接著,Facebook成為第二家被訴的科技巨頭。當地時間12月9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48個州及地區總檢察長宣布起訴Facebook。

在美國之外,其他主要國家也陸續加入調查GAFA的反壟斷陣營。南都反壟斷課題組檢索公開報道和各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發布的通報發現,2017年至2020年12月10日,GAFA在全球18個國家和地區至少遭遇了111起反壟斷調查及糾紛。

顧正平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全球互聯網反壟斷執法均呈現趨嚴的趨勢,甚至在有意無意間形成了某種“執法競賽”的態勢。以Facebook為例,因數據壟斷及“殺手型并購”等引發了歐美反壟斷執法機構的競爭關注,但上述問題的爭議仍然較大、尚未形成統一的共識,后續結果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不過無論如何,由于互聯網領域市場集中度高,且大多關乎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執法已是大勢所趨。”顧正平說。

長期關注數字經濟反壟斷的袁嘉觀察到,近幾年各國執法機構和地區陸續發布多個與互聯網領域反壟斷有關的研究報告,我國的反壟斷學者和執法官員也積極參與多次互聯網或數字經濟領域反壟斷問題的研討,積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預計會在未來的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袁嘉告訴南都記者,“全球反壟斷執法應該會在最近幾年進入更加頻繁和高效的時期。

關鍵詞: 反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