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1 13:47:59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的《2020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公示信息二十三》中處罰文書號1789顯示,福州元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環保違法,被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10000元的罰款。
具體違法信息顯示,福州元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施工工地的運輸道路未按規定硬化,依據《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10000元的罰款。
中華網財經查詢了解到,被處罰的福州元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福州龍湖德嘉投資有限公司與福州蘭域地產有限公司,分別參股70%、30%。
圖片來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圖片來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圖片來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其中,福州龍湖德嘉投資有限公司為福州龍湖恒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圖片來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其中,福州蘭域地產有限公司為廣東蘭園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圖片來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