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1:00:55
來源:中華網財經
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7日發布對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簡稱“珠江工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于2020年4月8日,在虹橋鎮26號地塊(珠江吳中路)二期項目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被上海住建委行政處罰。
具體處罰書顯示,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5000元整。
從國家企業信任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了解到,廣東珠江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為珠江投資旗下子公司。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