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10:49:32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穗房監管法〔2020〕81號”顯示,廣州融方置業有限公司因違規銷售被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以罰款5萬元。
具體而言,2019年3月起,廣州融方置業有限公司向張某等人銷售珠江金茂府項目車位,該項目未辦理租售方案備案手續,違反了《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廣州融方置業有限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處罰日期為6月9日。
中華網財經查詢了解到,上述廣州融方置業有限公司其背后股東方分別為A股金融街控股與港股中國金茂,各占股50%。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