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10:52:40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建罰字〔2020〕78號”顯示,在濰坊市濰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中,山東中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等方面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條件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山東中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魯JZ安許證字〔2016〕070351)30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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