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11:02:32
來源:中華網財經
近日,據廣州市海珠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布的《海珠區城管和執法局2020年5月01日-14日行政處罰公示》。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穗綜海處字 〔2019〕第1000028號”顯示,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因“施工單位未處理廢棄物、建筑工地不符合衛生要求”,被處以罰款3800元,處罰時間顯示為5月13日。
具體違法事實顯示,2019年11月23日10時00分,廣州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在廣州市海珠區濱江東路500號警官學院康體樓進行施工時,工地衛生不符合要求。2019年12月03日10時00分再次對該工地進行檢查時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現場發現未妥善處理垃圾3立方米,廚房、廁所不符合衛生要求,較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衛生。 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有《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現場照片、違章單位《情況報告》為證。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