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11:21:59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2020年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 項目名單(第四批)》。
信息顯示,為進一步整頓、規范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現將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項目名單予以公示。
信息進一步提醒購房者,在購房前,務必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查看并核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載明的售房單位、項目名稱、房屋坐落及樓幢號。切勿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
在公示的名單中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被處罰項目“鵬博大廈”,其公司主體為“西安鵬博置業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46萬元。
查詢了解到,西安鵬博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注冊地位于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雁塔路中段19號鵬博大廈A座18層1806室,法定代表人為胡國慶。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