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1:00:35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蕪湖縣住建局召開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大會》,信息顯示,5月20日上午,蕪湖縣住建局召開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大會,全縣在建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約200人參會。
蕪湖縣住建局朱傳金副局長通報了近期蕪湖市及全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況,通報了蕪湖縣中梁·龍璽臺“5.3”高墜事故發生及初步處理情況,會上中梁·龍璽臺“5.3”高墜事故相關責任企業負責人做深刻反思和表態發言,對蕪湖縣在建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起到了深刻警示作用。
蕪湖縣應急管理局劉浩東副局長指出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要以人為本,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把安全放在生產的重中之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會議最后,蕪湖縣住建局許華局長從四個方面進行強調,一是務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事故查處,全面排查安全隱患;二是務必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提高認識,強化措施;三是務必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壓實企業責任;四是務必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肅問責。
同日,蕪湖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對蕪湖縣“5•3”高處墜落事故行政處理情況的通報》。
據了解,2020年5月3日上午11時許,蕪湖縣中梁·龍璽臺16-2#樓工程,一安裝工人在吊籃安裝過程中不慎從屋面墜落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顯示,依照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蕪湖縣“5•3”高處墜落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理:
一、責成蕪湖縣住建局立即組織警示教育會,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浙江廣優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天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蕪湖市晨磊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會上進行檢討發言,警示會情況報我局。
二、市住建局對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浙江廣優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天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蕪湖市晨磊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安全警示約談。
三、責令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浙江廣優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天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蕪湖市晨磊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同時將公司處理情況由蕪湖縣住建局報至我局。
四、建設單位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將外墻涂料工程、土石方、樁基、門窗等分部分項工程直接發包,涉嫌違法發包,責成蕪湖縣住建局對責任單位依法頂格處理。
五、給予該事故工程建設單位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記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為1年(2020年5月18日—2021年5月17日),并責成蕪湖縣住建局暫停該項目房地產預售和合同網簽3個月。
六、給予該事故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浙江廣優建設有限公司、專業承包單位合肥天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吊籃租賃單位蕪湖市晨磊工程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監理單位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記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為1年(2020年5月18日—2021年5月17日)。
七、給予該事故項目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劉運軍、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徐興、專業承包單項目負責人吳婷婷、吊籃租賃單位項目責任人楊明、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王艮根各記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為3年(2020年5月18日—2023年5月17日)。
八、建議省住建廳發函浙江省住建廳,暫扣浙江廣優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暫扣項目經理徐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暫扣合肥天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暫扣項目負責人吳婷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責令項目總監王艮根停止執業6個月。
九、根據事故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對該事故項目的相關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進一步追責。
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的責任單位,在公布期限內,不得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承接新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拒絕其參加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投標。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的責任人,在公布期限內,不得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擔任新的工程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中梁·龍璽臺項目建設單位蕪湖縣梁碩置業有限公司為中梁地產合作項目,中梁地產關聯公司近期頻繁被罰,今年4月28日,中梁控股子公司合肥美好時代樓盤因發生事安全故死1人遭通報;“五一”期間,中梁控股合肥項目悅湖新著因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遭通報并全面停工整頓。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