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建筑集體企業協會旗下中集建設集團遭合肥住建部門記錄不良行為

2020-05-18 10:52:49

來源:中華網財經

日前,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對軌道交通5號線寧夏路站A號綜合出入口項目相關單位的處理通報》。

國家建筑集體企業協會旗下中集建設集團遭合肥住建部門記錄不良行為3個月內停止新業務

通報顯示,2020年5月6日上午11時30分,合肥市軌道交通5號線寧夏路站A號綜合出入口項目(建設單位: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北京中鐵誠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進行1號風亭部位Ф1000抗拔樁兼立柱樁鉆孔施工過程中,鉆破繁華大道北側一條東西走向D300燃氣管,導致周邊小區停氣24小時,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查,該項目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總監未在崗履職;

2、建設單位未在施工前組織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底,缺少管線產權單位交底記錄;

3、現場管理混亂,未對已知管線進行標識,未進行人工探槽,在現場條件不明的情況下盲目作業;

4、現場臨建基礎局部下沉脫空,冠梁基坑周邊臨邊防護缺失;

5、未編制評審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內容不詳。

通報指出,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和《關于做好合肥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管線周邊施工安全的通知》(合軌道監〔2017〕7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1、責令該工程停工整改,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建設單位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李先春、監理單位北京中鐵誠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王永志通報批評,并各記錄不良行為一次,扣除信用考核分數4分,3個月內不得在合肥市承接新的工程。

希望各單位引以為戒,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強化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確保安全生產態勢平穩。

公開資料顯示,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隸屬于國家建筑集體企業協會于1996-01-26在海淀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延峰,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幕墻工程等。經營范圍:地基基礎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幕墻工程、管道管線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設備安裝;房地產開發與經營;裝飾裝修;建筑機械設備、鋼材、木材及制品、建筑材料的生產、銷售。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葛亮)

關鍵詞: 中集建設 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