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3 11:03:35
來源:中華網財經
3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行政處罰信息文書“京建法罰(市)字[2020]第020018號”顯示,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于2020年1月15日對位于順義區順義新城第19街區的順義區后沙峪鎮順義新城第19街區SY00-0019-0075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項目(11#住宅樓等9項)(除2#配套用房);順義區后沙峪鎮順義新城第19街區SY00-0019-0075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項目(1#住宅樓等12項)—2#地下車庫的施工現場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并于2020年1月15日對該工程的總承包施工單位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通過2020年1月13日的現場檢查和2020年3月5日對當事人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謝朝暉進行詢問,以及調取有關資料,查明該工程由北京金開輝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北京華達建業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理。該工程于2019年4月15日開工建設,建筑面積為84492.38平方米,現場檢查時正在進行主體結構施工。該工程的總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1.施工現場11#樓和12#樓施工臨邊處臨邊防護不到位,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7.1條的要求;2.施工現場17#樓東側二級配電箱金屬圍欄未與保護零線連接,不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第5.2.1條(4)的要求;3.施工現場16#樓北側二級配電箱PE保護零線顏色混用,未采用綠黃雙色線,不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第5.1.11條的要求;4. 施工現場16#樓北側電纜線路沿地面明敷設,未采取保護措施,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2.10.6條的要求。認定施工單位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當事人對以上事實予以承認并積極整改上述問題。
信息顯示,中建三局集團因上述問題被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令改正,并處以0.8萬元罰款。
中華網財經查詢發現,中建三局今年以來已有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