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06:43:0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發布
租賃住房保障棚戶區改造將獲財政資金補助
昨天(14日),財政部、住建部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提出,補助資金支持范圍除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外,還包括租賃住房保障、城市棚戶區改造。
《辦法》指出,補助資金支持范圍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為租賃住房保障,補助資金將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租賃住房的籌集,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住房保障對象發放租賃補貼等相關支出。其中,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試點城市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與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相關的支出。
近年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點亮了百姓的新生活,補助資金的支持范圍也包含這類民生工程。據了解,補助資金將主要用于小區內水電路氣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小區內房屋公共區域修繕、建筑節能改造,并支持有條件的城鎮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等支出。
與此同時,補助資金也將支持城市棚戶區改造,將主要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征收補償、安置房建設(購買)和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但不得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建設支出。
至于補助的資金規模,《辦法》表示,年度租賃住房保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棚戶區改造資金規模由財政部會同住建部根據財政收支形勢、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狀況等因素確定。
補助資金的恰當使用離不開有力的管理和監督。《辦法》指出,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對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嚴禁將補助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等支出。地方各級住建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辦法》規定使用補助資金,嚴禁挪作他用,不得從補助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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