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網售自制臘腸被指“三無”遭十倍索賠

2021-03-29 16: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近日,一起網售自制臘腸遭索賠案件引起廣泛關注。起因是買家通過某網絡平臺購買了四川廣安市岳池縣城一家豬肉攤老板自制的臘香腸,后因發現產品無食品標簽和信息,也無生產許可證而進行上訴,提出索要售款的十倍罰金。豬肉攤老板與買家私下協商無果,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豬肉攤老板:傳統工藝裸裝食品,標簽要貼在哪里?

對于此次事件,豬肉攤老板諶光輝也很無奈,稱“還真不知道,因為沒有標識標簽而違法”。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道,當地普通老百姓都了解香腸,在購買時不需要標識標簽,而且自己制作的香腸屬于散裝食品中的裸裝,貼標簽根本無法操作,“我們這個是傳統工藝,老祖宗留下的東西”,只有在銷售到較遠地區時為了方便運輸會采用真空包裝。

△諶光輝社交平臺截圖

諶光輝介紹,自己生產的香腸用料100%通過了動物檢疫部門的檢查,絕對沒有使用死豬病豬,并從藥監局獲悉,就目前來看,國家還沒有制定有關香腸臘肉的食品安全標準,但因這一食品深受西南地區人們的喜愛也就廣泛傳播開來。

食品安全沒問題 買家卻要求萬元賠償金

該事件發生后,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到店調查,并沒有發現任何食品安全問題,之后按實際情況回復買家,買家仍不滿意,提出民事訴訟,稱“賠償金少于15000元,就不要打電話了”。

△諶光輝社交平臺截圖

經此事件,諶光輝認識到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他說,之前有人稱對方(買家)是職業打假人,但無論是什么職業,有一句話讓自己很深刻:“做一件事情不要忙著去賺錢,先要學會相關法律”。之后他會規避風險,只做小本買賣,“我們土特產沒有標簽,顧客愿意買就買,不買就算了”。

3月26日晚,豬肉攤老板在社交平臺上發布視頻,向網友展示自己的健康證、食品經營備案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并在線求助,希望有公益律師幫助其應訴。

△諶光輝個人社交平臺視頻

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食品安全是底線,不能破

“首先,‘三無產品’不是一個嚴格統一的法律概念”,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委員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介紹,但它通常被認為是不合格的產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之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此外還規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在該案件中,商家賣的香腸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原則上要按照法律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但如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就可以例外:一是食品安全有保證,另一個是損害消費者知情權狀況不存在,沒有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若能夠同時達成以上兩個條件商家就可以免責。

現在販售自制的臘肉香腸產品或自家加工的食品在農村市場非常常見,劉俊海認為不能把這些產品一棍子打死。“俗話說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以法為基”,不能完全禁絕這種自制食品的行為,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要讓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生產和經營,目標是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多贏共享、包容普惠。

關鍵詞: 自制臘腸 三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