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想“終止聆訊”,香港高等法院3名法官一致駁回

2023-05-30 07:49:19

來源:環球網


(資料圖片)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家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定于9月25日開審。黎智英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在公開審訊前,法庭進行的各項中途聆聽與訟各方的陳述)。29日下午4時,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終止聆訊申請頒布判詞,3名法官一致駁回其申請。

據香港“東方日報網”等港媒報道,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早前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黎智英此前就該案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聲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任命制度實施過程“缺乏透明度”、香港律政司“阻止”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蒂姆·歐文來港“屬迫害而非檢控”。香港律政司曾對此表示,現在香港所有司法人員任職前均須宣誓,故無須擔心審訊時出現不公。

在香港法律中,什么叫做“永久終止聆訊”?香港選舉委員會委員陳曉鋒29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解釋稱,香港《基本法》第63條說明,由于香港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不受任何干涉,因此一般而言,如果起訴的控罪合適,沒有明顯錯誤,而相關級別的法院有權處理該案,法庭就有責任審理案件。但在例外情況下,為了防止司法程序被濫用,法庭有酌情權作出合適命令,包括下令“永久終止聆訊”(又稱“永久擱置聆訊”)。所謂“永久終止聆訊”,簡言之屬辯方的最后手段,如果黎智英成功申請,就等于案子完結。法庭只會在十分“不尋常”及“例外”的情況,頒令終止聆訊。不過即便終止聆訊,控方仍可以通過上訴或司法覆核方式挑戰,倘若成功,上級法院有權頒令重審。

陳曉鋒認為,黎智英有關說法是完全顛倒是非黑白。“行政長官從各級法院現任法官中挑選及任命指定法官,現任法官則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根據司法及專業素質選擇,按《基本法》在完善的任命制度下被任命為法官。”他同時解釋稱,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均有不同主責范疇,除了國安案,他們仍有其他刑事及民事案件需要處理。黎智英案將會公布完整的裁決理由,讓公眾知道有否偏頗。因此,國安法3名指定法官29日頒下裁決,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國安委行事出于“惡意”,并認為黎在案中會有公平審訊,一致否決黎的申請。

香港星島日報網稱,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4名被告包括75歲的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復制煽動刊物罪”。案件將于30日開庭進行案件管理會議,預計為期?40日的審訊將在9月25日開審,約在11月21日審結。報道稱,黎智英今年先后兩次就該案聘請海外律師相關事宜入稟:今年2月,黎智英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全國人大釋法不影響法庭批準他聘用蒂姆·歐文的決定;4月,黎智英再次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入境處處長有關決定提出司法復核。對此,香港高等法院5月19日全部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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