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懲處強奸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_全球即時

2023-05-26 05:50:23

來源:新京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解釋》就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的加重處罰情節(jié)進一步加以明確,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由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復雜,刑法對部分犯罪加重處罰情節(jié)采取了相對概括的規(guī)定方式,需要總結實踐經(jīng)驗,進一步加以明確。針對此類犯罪近年來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變化,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相關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重要修改,對這些新修訂條款如何具體適用,也需要明確。

《解釋》共十六條,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明確奸淫幼女適用較重從重處罰幅度的情形。《解釋》第一條針對刑法規(guī)定的“奸淫幼女從重處罰”,列舉了六項應當適用“較重的從重處罰幅度”的情形,包括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奸淫的,侵入住宅、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奸淫的等。《解釋》還明確,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認罪認罰,應當從嚴把握是否從寬處罰及從寬幅度。

明確強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認定標準。《解釋》第二條對刑法規(guī)定的“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如何適用,列舉了七項加重處罰情形。例如,非法拘禁或者利用毒品誘騙、控制被害人的,屬于“情節(jié)惡劣”,應當加重處罰。《解釋》第三條對刑法規(guī)定的“奸淫造成幼女傷害”加重處罰情節(jié)作了細化,進一步彰顯從嚴懲處。

明確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jié)。《解釋》第五條從犯罪時間、人數(shù)、手段、后果等方面,明確了刑法新增的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情節(jié)惡劣”、應當加重處罰的認定標準。《解釋》第六條還規(guī)定,對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優(yōu)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與其發(fā)生性關系的,以法定刑較重的強奸罪定罪處罰,以依法、準確、有力懲處犯罪。

明確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jié)。《解釋》第七條、第八條分別針對刑法新增的猥褻“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兩項加重處罰情節(jié),作了進一步細化規(guī)定。例如,明確猥褻致使兒童輕傷、自殘的,或者對猥褻過程制作視頻,以此脅迫對被害人實施猥褻的,應當加重處罰。

明確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適用標準。《解釋》第九條對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進行網(wǎng)絡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視頻等特殊猥褻行為,明確以猥褻兒童罪或者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對強奸、猥褻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被害人醫(yī)療費的范圍予以明確。《解釋》第十四條規(guī)定了此類案件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并將根據(jù)鑒定意見、醫(yī)療診斷書等證明需要進行精神心理治療和康復所需的相關費用,規(guī)定為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的合理費用,彰顯對未成年人的特殊關愛、優(yōu)先保護,幫助未成年人早日康復、順利回歸正常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自2021年以來,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入調研,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法律、兒童醫(yī)學、心理學領域專家,婦聯(lián)、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代表,法院、檢察院等司法實務部門同志意見建議,在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基礎上,制定《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何莉介紹,今后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充分發(fā)揮司法職能作用,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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