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 11:00:52
來源:財訊界
漏電保護器電流選擇
關于漏電保護器,有兩個概念:剩余動作電流和剩余不動作電流。對于30mA的保護器,通常它的剩余動作電流就為30mA,而剩余不動作電流為動作電流的1/2,也就是15mA。那么正常工作情況下,當線路和電氣設備的漏電電流之和小于15mA時,保護器是不會跳閘的;當線路和電氣設備的漏電電流之和大于30mA時,保護器是必須跳閘的;當線路和電氣設備的漏電電流之和大于15mA,而小于30mA時,保護器可能跳閘,也可能不跳閘。
以7臺電腦為例,漏電電流為26.06mA。那么它介于15mA到30mA之間,漏電保護器是有可能跳閘的。那么為什么不少接幾臺電腦,使電腦和線纜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漏電電流小于15mA,來使該回路保證不跳閘呢?
如果要保證該回路正常漏電電流小于15mA,那么就只能接不超過3臺電腦。這樣做固然能使回路可靠不跳閘,但太保守。通過咨詢和溝通,認為只要回路正常漏電電流不超過剩余動作電流的90%,一般是不會產生誤動作的。而本次改造方案中,正常漏電電流的占比為:26.06mA/30mA=87%,沒有超過90%。
因此,采用7臺電腦配30mA漏電保護器,跟進情況顯示,運行了幾年后,至今沒有出現因正常漏電引起的誤動作。說明該方案是可行的。
所以,本著經濟實用的原則,依然采用7臺電腦配30mA漏電保護器的方案。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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