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馬斯克想悔婚推特,法庭能同意嗎?

2022-07-19 06:37:46

來源:騰訊網

伊隆·馬斯克擬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一波三折的戲劇,正在推向一個大高潮。


【資料圖】

2022年7月8日“鋼鐵俠”宣布“悔婚”。推特7月12日將一紙241頁的訴狀提交特拉華州大法官法庭,訴求非常簡單——你必須“娶”。問題是,法庭到底會支持誰呢?

我們先看一下推特起訴書披露的前情提要。馬斯克當初為“迎娶”推特,不惜逼婚。他先將自己買成了推特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9.1%,然后再告訴推特兩位董事,自己在考慮三個選項:加入其董事會,將公司私有化,或創辦一個競爭對手。

正當推特一邊邀請馬斯克進入董事會,一邊構建針對其敵意收購的毒丸計劃時,馬斯克提出溢價38%、每股54.20美元的并購要約。他還同意在簽約前放棄盡職調查,并且不以自己融資成功與否作為并購交割的條件。

推特董事會不再抵制,4月25日與馬斯克簽署合并協議,交易總價440億美元,除銀團貸款之后,馬斯克承諾個人負責剩余315億美元,其中125億美元是特斯拉股份質押融資貸款。

合并協議簽署后,市場開始下跌,首先是推特市值一個月內跌去三成,其次是馬斯克的特斯拉持股價值從歷史最高點下降了一千多億美元。要知道,馬斯克質押融資的平倉線是貸款金額不超過特斯拉質押股份價值的20%。特斯拉股價一直下跌,馬斯克只能不停補倉,直至5月24日,他通知推特董事會,個人繼續負責剩余315億美元,但放棄使用125億美元的股票質押融資。

據說馬斯克個人財富主要是特斯拉、SpaceX等股份。

這意味著,他要想完成收購,只能大筆拋售特斯拉股份,自己承擔財務損失倒是小事,還可能在市場低谷期觸發特斯拉股價的踩踏效應,不僅特斯拉董事會不答應,特斯拉股東更不答應,前者有權罷免這位CEO,后者可以對其發起派生訴訟等索賠行動。

馬斯克推進收購的風險是高度確定的,拒絕收購的風險卻相對不確定:最壞的結果,他輸掉曠日持久的庭審,按照推特的訴求繼續收購,或許彼時市場已經回暖,交易有利可圖;中性的結果,他與推特董事會達成和解,賠一筆他能接受的違約金;最好的結果,他打贏了官司,然后金蟬脫殼。

博弈支付矩陣清晰至此,任何一個理性人都會拒絕收購,何況是馬斯克。他在“悔婚”時,提出了三項理由,讓我們逐一檢視。

最不重要的一項:馬斯克指控推特解雇了兩位高管與1/3的人事(HR),還凍結了招聘計劃,違反了合并協議第6.1條規定的承諾條款。該條規定,推特承諾“基本保持當前業務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偏離正?!敝皯斖ㄖR斯克并獲得同意。推特解雇的兩位高管一個負責收入產品,一個負責消費者業務。

更重要的第二項:馬斯克指控推特違反了合并協議中的信息分享等義務。該條規定,為配合交易,推特有義務在正常范疇內提供公司的財產、賬簿和記錄。其間,馬斯克反復要求推特提供公司數據資料與訪問權限等,以便其查證推特的虛假與垃圾賬號在mDAU(可貨幣化日活用戶)中的占比。推特的確配合了,但他認為不僅不夠,還到了嚴重不配合的程度。

最重要的第三項:馬斯克指控推特在合并協議中存在“重大不實陳述”,可能觸發“公司重大不利影響”(Company Material Adverse Effect)條款。按照協議約定,推特保證其向美國證監會提供的信披文件全部合規,包括推特虛假與垃圾賬號在mDAU中的占比不足5%這一關鍵數據。馬斯克認為這個占比可能更高,推特的mDAU數量可能更少,推特的市場價值可能大打折扣。

特拉華州大法官法庭可不是一個比嗓門的地方,這里的7位法官依靠裁判規則、判例法原則、智慧與自由裁量權,基本決定了美國重大的商業爭議,塑造了美國的商業規范,一定程度上引導了美國商業文明進化。

依據基本裁判規則,既然馬斯克提出分手,他就有義務證明自己的主要理由,還要經受推特的抗辯。例如,他必須證明推特解雇的兩位高管非常重要,一旦去職,導致人心渙散、公司震蕩。反之,解雇與聘任都系推特管理層的固有權力。

本案核心爭議在于推特虛假與垃圾賬號在mDAU中的占比。馬斯克要想贏得訴訟有兩條路,第一是證明推特董事會違反信息分享等義務,導致自己無法充分查證該占比,因此推特董事會構成根本違約。

這很難說服法庭,畢竟馬斯克在簽署合并協議之前明確放棄盡職調查,此后反復查證,不僅前后矛盾,還會使得法庭懷疑其居心不良(bad faith)。而且,在合并協議中,馬斯克的核心義務主要是出錢,推特董事會的核心義務主要是尋求私有化方案在股東大會上投票通過,以及在美國證交會層面審批通過。

相對核心義務而言,信息分享等條款都系附屬義務,即便推特不是積極履行,只要馬斯克錢到位了,交易還將繼續。

馬斯克的第二條路,證明推特虛假與垃圾賬號在mDAU中的占比之高,已經導致“公司重大不利影響”。這是美國并購交易協議中的必備條款,界定了交易雙方拒絕履約的另一大事由。

特拉華州大法官法庭曾在2001年處理過一個相似案件,當時目標公司季度收益同比下降64%,收購方認為其違反“公司重大不利影響”條款。法庭最終裁定收購方完成收購,還對“公司重大不利影響”條款做了判例法解釋——只包括對目標公司長期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非預期事件或變化,短期收益變化、系統性或行業性風險,以及雙方在簽訂協議時都知道的風險均不在此列。

推特的虛假與垃圾賬號眾多,這是在馬斯克合理預見范圍之內,也是他與推特董事會簽署合并協議時都知道的風險。他還宣稱交易完成后的首要使命,就是清理這些賬號。馬斯克不能合理預見的,應當是他在5月17日發布的那條推文中陳述的情況。他說,“(推特的)虛假與垃圾賬號占比20%,相當于推特聲稱的(低于mDAU的5%)四倍,而且可能更高?!?/p>

這只是馬斯克的單方陳述,他接下來必須拿出證據說服法庭。一旦他做到了,不僅推特股價暴跌,還會引發美國證交會對推特管理層虛假陳述的調查,一系列非預期事件對馬斯克來說當然屬于“公司重大不利影響”。他不僅能與推特“悔婚”,還能提出損害賠償等合理請求。

反之,他要是做不到呢?所以說,好戲才剛剛開始。

(作者系互聯網法律研究人士)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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