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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制造多起事故騙取數十萬?中國人保財險公司理賠員“導演車禍”騙保

2022-02-21 09:00:47來源:金融界  

近期,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刑事判決書,被告人被告人蔡某(男,1989年生)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蔣某某(男,1984年生)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中,身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員的蔣某某卻變成了“騙保”的老手,挖起了自己單位的墻角。

2016年4月4日,蔣某某伙同被告人蔡某駕駛汽車,與李某某駕駛的貨車共同故意制造追尾事故,蔣某某安排劉某以駕駛員身份報警,以被保險人劉某的名義騙取中國人保保險金人民幣12萬余元。蔣某某給予李某某人民幣1000元好處費。

除此之外,蔣某某、蔡某還分別“導演”了各自的騙保大戲。

2014年7月16日,蔣某某駕駛汽車遭遇冰雹砸擊后,安排妻子劉某以駕駛員名義報警。后蔣某某使用偽造的維修證明材料,以車輛被保險人的名義騙取中國人保保險金人民幣1萬余元。2014年9月28日,蔣某某駕駛汽車,故意與他人駕駛的汽車發生事故后,安排妻子劉某報警,后蔣某某使用偽造的維修證明材料,以車輛被保險人的名義騙取中國人保保險金人民幣5萬余元。

2014年2月7日,被告人蔡某駕駛汽車故意與他人駕駛的貨車發生追尾事故,后被告人蔡某使用偽造的維修證明材料,作為車輛被保險人騙取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簡稱“中國人保”)保險金人民幣12萬余元。2015年5月10日,被告人蔡某駕駛汽車與李某某駕駛的貨車共同故意制造追尾事故,被告人蔡某作為車輛被保險人騙取中國人保保險金人民幣5萬余元。被告人蔡某給予李某某人民幣600元好處費。

兩人故意制造的事故中,李某某為同一人,由此看出,蔡某、蔣某某、李某某已經組成了一個騙保“團隊”。北京市順義法院一審判決,蔡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蔣某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罰金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同時在案扣押的退賠款被發還被害單位。

天眼查數據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前者于2012年12月7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完成H股上市,股票簡稱中國財險;后者則于2018年11月16日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簡稱中國人保,由此成為國內第五家“A+H”股上市的保險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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