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1:23:33
來源:中華網財經
據廣州市場監管局網站工作動態欄目發布消息顯示,廣州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據悉,2021年以來,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始終將醫療、藥品、保健食品、教育、房地產、金融投資理財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和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作為整治重點,持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增強消費者防范虛假違法廣告意識,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
其中,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東凌房地產公司)作為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案當事人,其為銷售“金地·香山湖”樓盤,通過微信公眾號、項目沙盤、宣傳板、改造的樣板房等載體發布廣告,廣告中含有“20分鐘直達廣州白云機場,……30分鐘直達廣州天河等中心,距離項目20分鐘的天河……出門即上高速30分鐘到天河……”、“80%植被覆蓋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釋放高達1.2萬個/cm³負氧離子,是廣州市區負氧離子含量的10倍……”、“實用空間高達五層,買三層送兩層”的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為。
就廣州東凌房地產公司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920000元。
中華網財經從天眼查查詢了解到,透過穿透股權關系,廣州市東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中華網財經綜合 文/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