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瑞建設集團因存在安全隱患 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

2020-03-05 16:51:29

來源:中華網財經

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20〕9號)》顯示,河北中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河北中瑞建設集團”)所在的石家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99號承建的衡水市武邑縣中醫院項目,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給予該公司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河北中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9日在藁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桑衛安,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在資質證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圍內經營)等。

以下為全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20〕9號)

當事人:河北中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大街99號。

經查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發現,你公司承建的衡水市武邑縣中醫院項目存在下列安全隱患:懸挑腳手架專項方案中選用C14a做挑梁,不符合規范要求,不能指導施工,現場懸挑腳手架首層封閉不嚴,與主體拉結點偏少且不符合規范要求,小橫桿缺失嚴重;抽查11層模板支架掃地桿設置過高,自由端過長,未設置剪刀撐;抽查西部電梯井內未按規范設置安全網;塔吊部分標準節螺栓未露出螺頂平面3倍螺距;塔吊起升高度限位器失靈,力矩限制器未設置定幅變碼、定碼變幅雙觸點;現場附著裝置附著撐桿有焊接現象,未提供廠家合格證。你公司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以我廳《關于開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的通知》(冀建質安函〔2019〕175號)《關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冀建質安函〔2019〕220號)和《施工安全(揚塵)監督檢查記錄表》(編號:201910190102)、現場檢查照片、《行政執法建議書》(冀建安檢(巡)執字2019-1019-0101號)、《約談記錄表》等資料和其他書證、物證等為證據,其行為已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我廳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冀建罰先告字〔2020〕2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陳述、申辯。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決定給予你公司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5日的行政處罰。請你公司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到本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和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25日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號:冀建罰決字〔2020〕9號發布日期:2020-02-25

關鍵詞: 中瑞建設 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