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 06:16: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南昌1月6日電 (記者 吳鵬泉) 記者6日從江西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江西提出2023年底前實現醫保個人賬戶能給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當天,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關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將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醫?;鹗褂眯?,逐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根據《實施意見》,2023年1月1日起,江西全面建成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統籌制度,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門診統籌的起付線為600元;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按照醫療機構等級設置為:一級及以下60%、二級55%、三級50%;最高支付限額1800元。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的人員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2000元。門診統籌基金按照國家和江西省規定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范圍支付。
《實施意見》稱,2023年1月1日起,江西調整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計入水平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為根據本意見實施改革當年全省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5%。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后,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
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方面,江西要求個人賬戶在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的基礎上,2023年底前,實現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江西還鼓勵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允許個人賬戶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健全完善個人賬戶使用管理辦法,做好收支信息統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