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06:10: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西安12月27日電 (記者 阿琳娜)記者27日從淳化縣公安局獲悉,近日,淳化縣公安局依法懲治涉疫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查處了兩起涉疫違法案件。
案件一:李某,男,漢族,陜西神木人。2021年12月24日被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確認為從中高風險地區(qū)來淳人員,遂采取集中隔離措施。該李在留觀隔離期間,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損壞隔離點卷閘門、翻越隔離區(qū)圍墻等手段,先后兩次欲從隔離點逃離,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淳化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500元的處罰。
案例二:白某某,男,漢族,陜西淳化人。2021年12月22日下午,白某某在得知西安市疫情防控將“升級”的消息后,于當晚20時許從西安市蓮湖區(qū)騎乘一輛共享單車返回淳化,于次日6時許行至石橋谷口疫情防控點附近,為逃避疫情檢測檢查,便將自行車丟棄在路邊繞道進入淳化縣境內,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隱患。12月25日,白某某被集中醫(yī)學隔離。淳化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給予白某某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務。因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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