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5 22:40:47
來源:澎湃新聞
12月2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和鐘祥市公安局證實,鐘祥公安已經撤銷吳某婷涉嫌高利轉貸案。
撤案決定書顯示,因該案自立案之日起兩年以內,仍然不能移送審查起訴,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決定撤銷此案。
2019年12月,鐘祥市公安局作出《立案告知書》,稱2014年吳某某涉嫌高利轉貸一案,該局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決定立為刑事案件偵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具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及時撤銷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強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內,仍然不能移送審查起訴或者依法作其他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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