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22:39:26
來源:澎湃新聞
國家發改委網站12月20日發布的《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438號建議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公布了國家發改委經商自然資源部、市場監管總局,答復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于推進我國海洋產業與海洋經濟發展及海洋城市構建對策的有關建議”的具體內容。
其中,關于以海島為重點加強海洋城市建設方面,國家發改委在《答復》中指出,城市是人口、產業和能耗高度集聚的空間載體,黨的十八大以來,沿海城市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比較優勢,培育形成了一批特色鮮明的涉海產業功能園區和產業集群,海洋產業體系不斷健全完善,海洋特色日益凸顯。“十三五”期間,我委、自然資源部支持16個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原國家海洋局、財政部支持15個全國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建設,一批具有較強帶動力涉海產業項目落地實施,涉海科技創新資源更加豐富,形成了一批可復制推廣的涉海體制機制創新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總的看,我國不少沿海城市基本具備建設海洋特色現代化城市的基礎條件,深圳、上海、青島、寧波、天津、大連、廈門等將建設現代海洋城市作為“十四五”時期重要任務予以謀劃推動。
國家發改委指出,我國海島資源豐富,全國共有超過1.1萬個海島,約占陸地面積的0.8%。海島在推動海洋資源保護和綜合利用、改善海洋生態環境、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當前,我國近岸海島的發展重點是,加強保護,控制開發規模和強度,推動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打造重要生態屏障和海洋經濟特色化發展平臺;對于邊遠島礁,主要是根據區位和發展條件,適度發展海洋漁業、郵輪旅游、生態旅游等特色海洋產業,在保障國土、生態安全等領域發揮積極作用。為加快推進海島保護發展,進一步鞏固海島的戰略性地位,《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專門對海島開發與保護作出安排,對海島的保護和開發提出了相關要求。
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在《答復》中指出,我們將在制定相關政策規劃時,進一步研究有關建議,加強對沿海城市和重點海島發展特色海洋產業的科學引導,推動海島精細化管理,規范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壓實地方生態環保責任,建設一批富有活力、生態優美、宜居宜業的現代化和美海島;依托有條件的沿海城市,打造若干具有影響力的海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