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住房公積金可按月提取支付房租

2021-12-01 05:08:09

來源:新華社

為幫助受疫情影響造成收入減少的職工緩解生活壓力,改善新入職職工、務工人員等群體的住房條件,青海省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新政策,繳存人在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3個月以上,首次提交資料審批后,住房公積金將按約定每月自動轉入指定銀行賬戶用于支付房租。

據了解,申請人持要件材料前往業務網點辦理,業務網點受理后,需簽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授權承諾書。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審批后,資金將提取轉賬至繳存人銀行賬戶。

工作人員提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取人銀行卡賬號等材料,無須提供付款憑證原件。如提取配偶名下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租賃商品房的,職工除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和銀行卡賬號外,還需要提供繳存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和配偶的無房證明原件。職工首次申請提供無房證明后,全年內無須再次提交。

工作人員介紹,提取金額將按照職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當年累計提取額不超過全年實際發生的租賃費用;租賃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額不能超過個人(夫妻雙方)的繳存額,提取金額上限參照《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當地房屋平均租金水平確定。年內可按月提取也可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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