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評把死亡證明做成生意:法律規范的漏洞應該彌補

2021-11-29 12:45:33

來源:檢察日報

死亡證明不僅意味著一個人權利義務資格的終止、法定繼承的開始、保險合同的履行,推動一系列民事權利義務發生變動,而且遺體火化時要求出具死亡證明還可以防止犯罪分子鉆空子,開具死亡證明的嚴肅性不言而喻??墒?,如今卻有人將代辦死亡證明做成了一門生意。

近日,《濟南時報》報道稱,在某電商平臺上,只需告知姓名、身份證號、地址、死亡時間信息等,花費不到200元,就可以辦理一份死亡證明。商家還貼心提示,若需要在打官司中增加籌碼,還可以代開“病危通知書”。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代辦死亡證明是違法犯罪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行為的,將視情節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罰款。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視情節可處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實務中也有了這樣的判例。去年江蘇省泰州市的毛某,因犯巨額詐騙罪被取保候審后,為了逃避刑罰,花一萬兩千元辦理了一份死亡證明,被法院發現查證后,詐騙罪與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數罪并罰,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代辦假證者并非不知道違法。有商家稱,若將死亡證明用于走法律途徑的刑事糾紛,則不予開具,“那個風險太大,你也危險我也危險。人并沒有去世,需要打官司或維權,可以開具醫院相應的病危通知書。”“真正死亡的話賠的還沒那么多,病危通知書賠償的更多。”這種明知存在違法,還開具假證明的方式,擺明了干擾司法公正,妨害司法秩序,無視法律。

監管不嚴以及隱蔽性強或許是重要原因。報道中,在某電商平臺搜索“病危”就可以找到辦假證者,交易卻不在該平臺進行,會引流到其他社交平臺交易,但這并不是平臺推責的借口。媒體曝光后,筆者在該平臺搜索,已經不見代辦死亡證明的相關蹤跡??梢娖脚_監管也并非監管不了,關鍵是想不想管。當然,僅靠平臺自律還不夠,相關監管部門要重視,進行督促和監督。對于違法犯罪者,要進行嚴厲的打擊,用一次嚴懲,讓其終身不敢再犯,對其他有不法心思者也起到震懾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正常辦理死亡證明并非難事。前幾年,不少人反映,社區居委會等基層自治組織不具備承擔開具死亡證明職責的能力,法律規范的漏洞應該彌補。去年2月,由民政部等多部門聯合下發的《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中,明確了開具死亡證明的責任部門。按照人死亡時的不同情況,出具死亡證明責任明確劃歸給了醫療衛生機構、公安部門、法院。

在政府層面不斷解決開具死亡證明存在的問題后,更不能容忍代辦死亡證明的違法行為存在,絕不容許把代辦死亡證明做成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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