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8 23: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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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天津11月18日電 (記者 張道正)記者18日從天津檢察機關獲悉,兩正局級干部因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彭三(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彭三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區長,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區長,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上述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原主任郭鴻(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鴻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郭鴻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團委書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監管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