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15:17:58
來源:互聯網
11月15日,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陜西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陜西省通信管理局、陜西省公安廳五部門發布《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咨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有關書面授權或審查備案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開。未經用戶同意,不得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宣傳和咨詢服務。
校內二級學院和高校設置的函授站、校外學習中心(含公共服務體系學習中心)不得自行開展或授權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開展廣告宣傳。對于發現涉及本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違法違規廣告,高校應主動交涉、澄清、處理并消除影響。
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內容特別是有關入學條件、最低學習年限、學費標準及收取方式、報名途徑、高校招生網站地址、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獲取條件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無須學習”“無須上課”等虛假違規內容,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陜西省各地市有關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新媒體平臺、自媒體平臺、App(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夸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
陜西省教育廳會同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陜西省網信辦、陜西省通信管理局、陜西省公安廳已于2021年10月開始至2022年2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