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杜絕公交站臺等刊發校外培訓廣告

2021-11-11 06:01:43

來源:互聯網

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1月9日發布消息稱,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廣電總局研究出臺《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作出部署。

地方開展專項行動清理整治

據介紹,自“雙減”文件印發以來,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文件精神,切實加大校外培訓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在全國組織開展“呵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教育培訓類廣告清理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查辦相關違法廣告案件1570件,處罰金額3060萬元。

《通知》要求,地方相關部門立即開展專項行動,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不區分學科、非學科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校外培訓廣告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存量、杜絕增量。

《通知》要求組織傳播平臺自查。立即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要求相關傳播平臺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進一步完善廣告發布審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對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內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

同時,加大監管力度。要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加大線索梳理和廣告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要結合地方實際,對轄區內重點媒體、網絡平臺企業、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廣告經營、制作企業開展聯合約談,適時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形成高壓態勢。

支持基層戶外廣告日常管理

《通知》明確,強化廣告管控與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協同。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范圍。對于違反政策規定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大對其日常監管力度和隨機抽查頻次。要將校外培訓機構廣告活動情況作為對其相關資質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多次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或者發布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情節惡劣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強化國有企業等單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的管控。要將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作為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的一項工作任務,堅決杜絕鐵路、地鐵、公交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臺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

支持基層開展戶外廣告日常管理。要調動鄉鎮、街道主動參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的積極性,支持基層對商業樓宇、居民區等進行網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要結合地方實際,積極組織、支持、引導社區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廣告管控工作,發揮社會共治效果。

健全多部門聯合管控機制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健全多部門聯合管控機制,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重點輿情聯合應對等管控機制,加強信用監管和引導行業自律,形成跨部門協同監管合力。相關部門要支持鄉鎮、街道開展戶外廣告日常管理,積極組織、支持、引導社區工作人員、志愿者加入廣告管控工作,發揮社會共治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并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教育督導范圍。在宣傳引導方面,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消除社會誤讀誤解,緩解家長焦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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