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08:46:14
來源:互聯網
昨天(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嚴查重點領域虛假訴訟。
意見首先明確了何為虛假訴訟:單獨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實,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妨害司法秩序的,構成虛假訴訟。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調解書及公證債權文書,在民事執行過程中以捏造的事實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的,也屬于虛假訴訟。
意見指出,要聚焦重點領域,加大整治力度。民間借貸糾紛,執行異議之訴,勞動爭議,離婚析產糾紛,訴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的財產糾紛,企業破產糾紛,公司分立(合并)糾紛,涉馳名商標的商標糾紛,涉拆遷的離婚、分家析產、繼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涉房屋限購和機動車配置指標調控等宏觀調控政策的買賣合同、以物抵債糾紛等各類糾紛,是虛假訴訟易發領域。對上述案件,各級人民法院應當重點關注、嚴格審查,加大整治虛假訴訟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