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13:16:33
來源:互聯網
10月28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委宣傳部獲悉,內蒙古興安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對姚某、燕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處理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烏蘭浩特市居民姚某、燕某,二人為夫妻關系,于10月3日從烏蘭浩特市外出旅行,先后前往珠海市、蘭州市、白銀市以及額濟納旗等地,10月12日、13日3次在發現陽性病例的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桐楠閣飯店就餐。于10月17日返回烏蘭浩特市后,未按規定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其全部行程。10月18日,興安盟疫情防控指揮部醫療防控組發布《緊急提醒》,19日,盟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緊急通告》,要求“10月5日以來,有阿拉善盟額濟納旗旅居史人員要主動向所在單位、社區報告行程”,二人仍未向所在單位和社區報告其額濟納旗及其他涉疫地區旅居史,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針對上述行為,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對二人已啟動了調查取證程序,將依法處理,姚某所在單位已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希望全盟廣大群眾特別是黨員干部要積極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或與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的人員,要主動報備,對瞞報、謊報、遲報個人行程或健康狀況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總臺央視記者 呼和牧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