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10日電(記者劉懿德)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10日發布消息,4名“廳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或公職,他們涉嫌犯罪的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這4名“廳官”分別是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鄭俊,內蒙古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趙俊生,內蒙古森工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宋德才,巴彥淖爾市政府原副巡視員秦景和。其中,鄭俊、宋德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趙俊生、秦景和被開除黨籍。
目前,他們的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也被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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