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揚州市廣陵區(qū)教育體育局發(fā)布《關于許某淼發(fā)表不當言論處理情況的通報》:許某淼系廣陵區(qū)2021年新招聘的小學老師。2021年9月3日晚,許某淼在其個人微博上發(fā)布不當言論,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在初步調查后,已停止許某淼的志愿者服務工作,并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許某淼對自己的不當行為深為懊悔和自責,并作了深刻的書面檢查。
此前,網傳揚州市一名防疫志愿工作者曾在個人微博發(fā)布一段擔任志愿者期間“摸魚”的言論。
來源:揚州市廣陵區(qū)教育體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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