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督導問責辦法》9月1日起實施 6類情形將被問責

2021-09-02 03:30:53

來源:互聯網

人民網北京9月1日電 (記者郝孟佳、孫競)記者今天(9月1日)從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教育督導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天起正式實施。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這是新中國歷史上首次出臺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督導權威性、有效性從制度上真正確立起來。

田祖蔭介紹,《辦法》對約談整改、資源調整、組織處理等作出規定,有利于實現教育督導與教育執法、紀檢監察的聯動。《辦法》明確了督導問責的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實現督導問責的規范化。

記者注意到,《辦法》中明確指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辦學行為不規范,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6類情形將被問責。

關鍵詞: 教育督導問責辦法 教育部 9月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