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01:31:01
來源:互聯網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出臺《教育督導問責辦法》,9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出臺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從四個方面對教育督導問責作出了系統制度設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十次督導,不如一次問責,《問責辦法》就是要讓教育督導“長牙齒”。
田祖蔭表示,長期以來,教育督導之所以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問責跟不上。中辦、國辦去年初出臺的《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深化教育督導問責機制改革,必須制定專門的問責辦法。《問責辦法》的制定思路是:于法有據。在法理層面,嚴格按照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政策文件等要求設計《問責辦法》條款,確保問責合法合規、有理有據;分級實施。在實施層面,明確各級教育督導委員會分別負責對下一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問責,一級管一級,避免超權限問責;規范有序。在程序層面,設計了一整套流程,并讓問責對象充分表達意見,努力使其心服口服;用好結果。將問責結果與黨政領導干部、教師的業績考核、職務職級晉升、獎勵懲罰等工作掛鉤,確保問責有力。
據介紹,通過創新督學隊伍聘用和管理模式,通過分類選聘的方式,我國組建了多層次的國家督學隊伍體系。包括總督學顧問20人、國家督學顧問82人、國家督學200人、國家特約教育督導員300人。目前全國共有各級督學14.7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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