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9 07:30:53
來源:互聯網
日前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此前,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也提出,要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改革開放四十余年,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一些地方和領域貧富差距較大。城鄉差距、東西差距、南北差距及行業收入差距等加劇了社會的不均衡性,也制約了中等收入群體的增長及通過消費拉動經濟發展的力度。
相對于市場根據要素貢獻進行初次分配和政府體現國家意志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性基礎上,以募集、自愿捐贈和資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分配,是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補充,有利于縮小社會差距,實現更合理的收入分配。近年來,美歐多個發達國家愈演愈烈的民粹主義警示我們,必須避免因貧富懸殊而在國家內部形成兩極分化。我國在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過程中,應借鑒發達國家通過第三次分配緩和貧富差距的經驗,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社情的法律法規,在更大程度上加速實現共同富裕。
我國《慈善法》2016年頒布實施,以及社團、基金會登記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陸續建立健全,為我國現階段實施第三次分配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國家對第三次分配的倡導及相關法規制度的完善,將使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理念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從而形成熱衷公益捐贈的新文化、新風尚和新導向,為慈善機構、公益組織、社會服務組織及社會智庫等帶來新的支持。一直以來,教育、扶貧及突發性災難等是慈善捐贈最為關注的領域,實際上,公益慈善可以涵蓋科學、文化、衛生等更寬泛的“大慈善”領域,如公共事業、國際事務、科技發展、社會創新等。
企業和個人是第三次分配重要主體,第三次分配主要也是鼓勵企業和個人多參與慈善事業。幾十年來,很多國家和地區中慈善捐贈主體正呈現“平民化”“中產化”的發展趨勢。統計發現,隨著人民收入水平及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近年來,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在各類基金會中的捐贈占比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的公益熱情和慈善文明也日益增長。第三次分配中,不僅受贈方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加,捐助者的成就感、意義感也在增加。
對企業來說,第三次分配并非被“殺富濟貧”,而是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將企業發展方向與實現共同富裕,推進國家發展、社會進步相對接的公益之舉。
據報道,近4個月,騰訊連續規劃投入1000億元資金,著眼于基礎科學、教育創新、碳中和、養老科技等可持續社會價值創新領域,并在鄉村振興、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層醫療體系完善、教育均衡發展等民生領域提供持續助力,為更多企業投入慈善事業做出了表率。龍頭企業全面深度、精準投入公益慈善事業,發揮的表率作用不僅輻射面廣、影響力大,也將顯著帶動更多企業自覺投入公益慈善事業,助力通過第三次分配推進共同富裕及社會進步。
未來,為更好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國家及各級政府還需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探究通過宏觀調控、減免捐贈稅收等激勵機制,促進社會公益慈善發展。適當減稅以激發慈善熱情是不少國家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有效舉措。在美國,民間慈善在政策紅利助推下也成為慈善主體,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給予免稅獎勵。一方面,應加大對個人及企業捐贈的稅收優惠,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鼓勵營造熱衷公益良好氛圍;另一方面,也要依法嚴厲打擊企業及個人利用公益慈善偷稅漏稅及詐捐等不法行為,維護慈善事業的公信力。
非官方慈善公益組織及社會智庫等非營利性社會組織運營過程中,經費往往是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資金來源不穩定或資金短缺會影響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吸引高層次人才,其客觀性、公正性也容易受到影響,因此,社會公益組織需要通過自身建設、企業及社會捐助、國家政策支持等獲得更大發展。相信隨著第三次分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益慈善機制更加完善,以及企業和公眾熱衷公益風氣更加興盛,我國貧富差距將大幅縮小,實現共同富裕的偉大事業也將不斷邁上新高度。王輝耀(全球化智庫(CCG)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