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臉"技術在發展 更要保障說"不"的權利

2020-12-16 09:26:38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人臉識別”技術是否濫用引熱議

近期接連發生的幾個熱點事件,讓“人臉識別”這樣一個有些抽象的技術概念,成為了公眾輿論的焦點話題。

人們關心這項技術是否正在某些場景中被濫用?我們如何在享有技術便利和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之間找到平衡?帶著這些疑問,讓我們先來回顧這樣幾個案例。

畫面中,法庭公開開庭宣判的這起案件,被稱為“人臉識別第一案”。去年,因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的年卡門票由指紋識別被“強制”升級為“刷臉”識別,浙江理工大學的特聘副教授郭兵將動物世界訴至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收集郭兵照片信息不具備正當性,應予以刪除。

今年3月,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發現,她所居住的小區要求業主下載一個App,錄入人臉信息,進行門禁升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勞東燕:我知道現有的法律當中的話,它是不能單方通知的,它需要征得同意。但是對于我這樣不同意的人,你必須給我其他的選擇。

不久前,一段短視頻在網絡上流傳開來,視頻中,有位買房者戴著頭盔走進濟南的一個售樓處。原來,一個小小攝像頭能夠幫助售樓處將顧客精細分類,并與購房優惠掛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裴煒:戴頭盔這樣一種行為,其實也是公民個人在試圖對于自己的個人信息進行匿名化的一種處理,究其本質表達出來的是,公民對于個人信息的關注和自我保護。

今年10月,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成立的App專項治理工作組,發布了《人臉識別應用公眾調研報告(2020)》。數據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濫用趨勢,三成受訪者表示已因人臉信息泄露、濫用而遭受隱私或財產損失。

無處不在的“刷臉”安全嗎?

刷臉支付、刷臉游園、刷臉回家,人臉識別技術正在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方便我們的生活。但隱私侵犯、信息泄露等又讓大眾產生了種種顧慮。

人臉識別技術的安全邊界在哪里?技術和規則又應當如何解決“刷臉”可能帶來的風險呢?

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模式識別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 王金橋:人臉識別技術主要是通過人臉的表觀的特征來進行身份比對的一種手段,通過人臉的檢測、人眼的對齊以及人臉的特征的提取,來形成每一個人臉獨一無二的一串字符編碼,作為人臉的身份特征。

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模式識別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 王金橋:它的攝像頭就是用來識別我們的人臉和人體,一個同學過來做一個簡單的展示。

記者:可以看到它是認識黃同學,但我對于它來說就是一個陌生人。

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模式識別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 王金橋:這就是人臉識別技術,因為你對它來說是一個新面孔,可以對我們人的十八個關鍵點做一個精準的定位,兩個人的身體的骨架構成一個模型,當我們動的時候,模型也隨著身體的擺動而做出相應動作。

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迭代升級,它的應用場景也從安防、金融領域延伸到了與我們日常生活更為貼近的方方面面。它是否已經是一個安全、可靠的系統呢?

業內人士 唐家渝:比如說我們把這個考勤機放在這里,大家其實已經可以看到,它已經識別到我們這位同事張旭東了,當我們這位同事戴上特制的眼鏡,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考勤機,把他識別成了我們另外一位同事。

業內人士 唐家渝:我們嘗試用這個同事本身的人臉解鎖手機,是不能解開這個手機的,解鎖過程失敗,我們嘗試佩戴這副眼鏡后就可以成功解鎖手機。

業內人士 田天:其實,人工智能仍然是比較脆弱的,針對一些人工智能算法的攻擊技術,很容易讓人臉識別這樣的系統出錯,比如我可以偽裝他人的身份。實現更加實現可靠的算法,或者是實現數據更加安全的人工智能,或者怎么樣去實現人工智能應用的管控,這三個方面都是我們所關注的。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各平臺采集用戶的個人信息,需要獲得用戶的知情同意,還需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則。 專家表示,要規制這項技術向善發展,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一套的“社會基礎設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裴煒:其實我們國家從網絡安全法以來,已經開始逐步去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相應國家層面的法律制度,包括我們已經公開征求意見的數據安全法,以及現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細化層面來說,我們也有具體標準規范,比如說12月1日剛剛出來的中央網信辦關于常規類型移動互聯網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的指南。它就進一步細化了在哪這些場景下可以收集哪些類型的個人信息,所以整個體系我們可以看到,還是在不斷地完善,不斷地向前發展的一個狀態過程中。

"刷臉"技術在發展 更要保障說"不"的權利

人臉識別技術就像車輛一樣,速度越高越需要技術的支撐和規則的約束,從而保證人們的安全。

希望“人臉識別”在給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能劃定明確的安全界限,我們選擇說“不”的權利也能夠得到切實保障。

關鍵詞: 刷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