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09:11:09
來源: 創事記
昨天看了《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癥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這篇網絡熱帖,有些心寒。作者陳述自己大學畢業后就進入網易擔任游戲策劃五年時間,今年1月發現得了擴張性心肌病(發病機理尚不明確,但暫時無法有效治愈的心臟病,可能有生命危險),卻被主管和公司HR通過壓低績效等各種手段逼迫離職,最后在9月強行解除工作合同。
這篇控訴成為熱帖吸引媒體關注之后,網易對此公開致歉,也給出了他們的解釋:該員工績效的確不合格,但處理過程“確實存在簡單粗暴、不近人情等諸多不妥行為”,“網易將重新審視自己,進一步優化內部人才發展機制、改善員工關懷體系外,還將建立對離職員工的溝通及關懷平臺……”。
比一家互聯網巨頭粗暴甩掉一名患病員工更令人悲哀的是,維權只能靠社交媒體,靠媒體報道,靠輿論施壓。坦率地說,如果沒有這些壓力帶來的危機公關,我不相信網易會道歉,會反思,會關懷。今年1月到現在,這位患病員工的主管和HR有10個月的時間可以化解這場本來不該有的負面危機。
企業當然不是慈善機構,追求業績才是主要目的,也沒有義務一直養著重病無法工作的員工。法律也沒有這么要求,中國勞動法規對企業在員工患病之后解除合同的處理有著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因為員工患病必須休養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供一個病假期,在休病假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看法規成文規定解釋,有理解錯誤的話請勞動法專家指出)按照這位員工工作五年來算,相當于他有權休六個月的病假;如果之后他不能完成工作,網易可以依法按照N+1的補償方式解除合同。他已經向杭州勞動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要求網易支付61.7萬元的補償。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網易的HR顯然完全無視勞動法規。在這名員工告知主管患病之后,主管和HR就迫不及待地采取壓低績效等各種手段,在第一個月就開始持續施壓威脅他主動離職,從而避免支付解約金。在遭到員工拒絕,雙方僵持數月之后,網易才提出了N+1的補償方案。忍不住想罵臟話,這吃相實在太難看了。祝福主管和HR永遠健壯如牛,永遠不會面臨這種身心都受到重大打擊的狀況。
其實中國勞動法規是很健全的。但法律法規是一回事,是否遵守又是另外一回事,這是個無法回避的殘酷現實。勞動法還命令禁止就業歧視,禁止強迫無薪加班,但是在國內就業市場,性別歧視、年齡歧視和地域歧視還不是比比皆是,不加班就走人的996規定更是家常便飯。為什么有法不依?顯然是因為勞資地位不平等,違法成本太低。
這名患病員工從此前網易裁員的操作中吸取了教訓,從一開始就熟讀勞動法規積極應對,細心準備保全HR違規操作的截圖對話等諸多證據,這才有了這篇控訴文章的輿論效果。如果他壓根沒這個心眼,也不夠謹慎細致,甚至拿不到合法的N+1離職補償方案。而沒有證據的話,空口無憑血淚控訴也沒有用,或許反而會收到公司發來的律師函警告。
相對于企業巨頭來說,員工永遠處于弱勢。大公司有熟讀勞動法規的法務部,有清楚各種操作的人力部,普通員工在專業人士面前永遠是個門外漢??雌饋砟弥鴰资f薪水、有房有車的互聯網白領們,一旦遭遇疾病意外而失業,職場價值下滑或者喪失之后,可能會發現自己其實和體力勞動者也沒有太大差別。
多提一句,平時除了房貸車貸家人孩子之外,如果有余錢的話,還是要給自己和家人留一筆存款以備不測,并進行保守的理財操作。消費降低一點沒有關系,不買新iPhone也沒有關系,少旅游一次也影響不大。寫這些是因為近期一位朋友突然失業,由于完全沒有準備,連車貸房貸的基本生活都無法承擔。
在網易粗暴裁員事件發酵之后,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昨天宣布,未來京東員工在職期間遭遇任何不幸,京東都會負責其孩子直到22歲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必須給東哥這個有情有義的鄭重承諾點贊。也希望京東人力部門可以將這一承諾具體量化,盡快并寫入企業員工福利之中,免得以后底下辦事的人違背了東哥的情義。畢竟太多事件證明,不要輕信人性善良,這根本經不起考驗。
不過,似乎東哥的承諾只提到員工遭遇不幸,而沒有明確涉及網易事件的情況,即員工因為患病而工作能力下滑該怎么辦。畢竟互聯網是有記憶的,今年年初京東要淘汰三類人的內部郵件還是記憶猶新,里面提到要堅決淘汰的員工包括了“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凡是不能拼和拼不動的”。如果一名員工得了心臟病不能再拼了,他應該就不是東哥的兄弟了,那算不算東哥所說的遭遇不幸呢?
其實,本來也不該奢求京東做業界良心,當員工身患重病的時候,只要能依法行事,就已經是守法典范了。就在昨天,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因為違規開除殘疾員工,被仲裁賠償3.32萬之后沒有支付款項,因此被列為被執行人。3萬多元對一家餐飲巨頭來說算什么呢,對一位失業殘疾人來說卻意義重大。
雞蛋和石頭之間,總有人站在石頭一邊。記得兩年前,遭遇資金危機的樂視多次被曝光拖欠員工工資,甚至偷偷停繳社保。有一次,樂視控股員工給我發來HR通知這個月工資欠發的內部截圖。在我向一位樂視控股的公關主管尋求驗證的時候,這位算得上中層的主管第一反應是,“他們為什么就不能替公司著想,和公司同舟共濟呢!還找媒體抹黑公司!”
真把自己當成創始人了。我實在想不出普通員工要和老賈同舟共濟的原因,他們等著發工資交房貸養家糊口,停個社保都會影響到未來生活。大部分樂視員工都沒有積累足夠的財富,更也沒法像老板一樣飛往海外豪宅。相比起來,樂視美國還真的是賣了硅谷的地皮,湊夠了離職補償的錢才開始正式裁員的。
其實劉強東的這個承諾,行業先例是谷歌。谷歌在2012年推出了員工死亡福利,如果一名員工在效力谷歌期間不幸去世,那么他的配偶可以在未來十年內領取這名員工的一半薪水,他的孩子可以在18歲之前每月領取1000美元的補貼。標準明確,白紙黑字,希望京東人力資源部盡快效仿谷歌的規定,落實東哥的承諾,不要陷東哥于不義之地。
算起來,這個死亡福利其實是一種變相保險池,畢竟互聯網公司員工大多年紀輕輕,遭遇不測的可能性很小。谷歌宣布這項福利這么多年來,真正不幸離世的員工屈指可數。2015年4月,33歲的谷歌工程師弗雷丁伯格(Daniel Fredinburg)在尼泊爾雪崩災難中離世。但他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去年12月,谷歌紐約辦公室一名22歲的工程師在公司加班時猝死,死因不明。雖然他也沒有成家生子,但按照慣例,谷歌會支付一筆撫恤金和他家人達成和解。
在員工福利方面,互聯網巨頭谷歌一直是行業的典范。不僅有看得到的免費飲食和高額薪酬,還有諸多完善的醫療、生育和意外福利。為了爭奪寶貴的人才資源,后來Facebook的員工福利同樣在硅谷數一數二,以生孩子舉例,帶薪產假長達6個月的帶薪產假(男員工4個月陪產假),直接發生娃獎金(一個4000美元,雙胞胎7000美元),每年報銷3000美元的托兒所費用。
這兩家已經算得上是地球上福利最好的公司,毫無爭議的業界良心了吧。但是這一切也是建立在員工可以給公司帶來貢獻,公司業績穩健增長的基礎上。如果公司業績不再強勁增長呢?雖然谷歌不能削減員工福利,畢竟很可能引發負面危機,但現在的谷歌為了削減勞動力成本,外包合同工的數量甚至比正式員工都多。這些合同工干著類似的工作,但他們薪酬福利卻遠低于正式工,谷歌根本不需要匹配他們的薪酬和福利。
雖然Facebook連男員工都有帶薪產假,但是實際上并沒有多少員工會真正利用這項福利。哪怕產假并不計入績效,但用一位員工的話來說,“你要是休那么久回來,公司的項目都給其他人了,會發現自己的處境非常尷尬,或許沒多久就呆不下去了。實際上,我們連年假都很少休完。雖然公司不會要求你加班,但同事們比你優秀還比你拼,你除了自己主動賣命還能怎樣,Peer Pressure(內部競爭壓力)實在太大了。”
或許單純從法律法規來說,中國和美國的勞動法都已經相當完善,規定得足夠詳盡,但實際操作總是有空間的。
美國每個州法律都不同,只說加州的勞動合同是At Will的,即公司和員工都有權力單方面解除合同。硅谷也沒有競業禁止協議,員工在不同公司之間跳槽尋求高薪非常簡單和普遍。不僅如此,蘋果谷歌英特爾之間達成的互不挖角協議,2013年也被法院判為非法。這些巨頭不得不面臨6萬員工的集體訴訟,最終賠償了4億美元達成和解。
雖然企業可以隨時和員工解約,但這不代表完全沒有限制。美國法律同樣明確規定,不得因為性別、年齡、性取向、種族、殘疾、疾病等原因歧視員工,不能因為這些原因解約。那么,一名員工因為患病而無法工作,加州企業是否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呢?
美國企業不能因為員工休病假、產假或者陪伴患病家人的理由開除員工,這屬于明顯就業歧視,但是如果一名員工因為疾病無法正常工作,那么在休完法律保障的病假(三個月)之后,企業一樣可以以員工無法完成工作,業績不合格的理由來解除合同。這和中國法律規定也差不多。搜索“得了癌癥卻被解雇”的案例,比比皆是。
在實際操作中,亞馬遜、AT&T等企業巨頭都曾經因為開除患病甚至懷孕的員工而遭到起訴,即便是谷歌也遭到過懷孕員工投訴職場歧視,壓低績效考核是最常用的手段。這些員工還是需要媒體輿論來為自己聲討公道,最后和企業達成和解方案。
在明顯違法且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美國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會傾向于弱勢的員工,向企業巨頭開出高額的罰金和賠償金。但這些焦點案例畢竟還是少數,員工要起訴大公司也同樣漫長和艱難,取證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專業的法務和人力資源人士可不會像網易HR這么肆無忌憚和粗暴直接,總會想法繞過法律的雷區,找到合理的借口和理由開除員工。
說了這么多,其實就一個意思。當一名員工意外患病不能工作時,他的待遇實際取決于公司有多體面,辦事的人有多人性。當雇主體面依法辦事甚至慷慨大方的時候,多珍惜;當雇主或者HR不體面的時候,記得想辦法留下書面錄音等證據,盡可能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無論怎樣,都要詳細了解勞動法規中的保護條款。
畢竟不要輕信人性善良。還有,人生無常,給自己和家人存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