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13:31:06
來源:互聯網
記者從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獲悉,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按照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要求,文旅部發布了《關于調整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允許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娛樂場所。
近年來,隨著部分法律法規的頒布和修訂及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推進,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條件發生變化,需要對審批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整。《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對娛樂場所和上網服務場所審批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和明確,推動相關政策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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