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3 08:30:48
來源:互聯網
看到形形色色的服飾,我們控制不住自己買買買的節奏。看到商家推出的當季新款,或者新品香水,我們還是會把它們加到自己的購物車里。這些新買的物品風格上會有差異,但是,我們會發現,它們通常不會差異特別大。例如,一個喜歡穿日本森系服裝的人,衣柜里不太可能出現嘻哈街頭風的服裝;一個習慣穿西裝上班的人,即使休閑服也不會出現特別刺眼的顏色;一個習慣了坡跟鞋的人,也不會輕易嘗試尖銳感十足的布魯托紅底鞋。
似乎,每個人的氣質已經決定了他們最適合的服裝。然而,我們又并不甘心,我們又總是在嘗試對新的服飾款式進行挑戰。
那么,我們與服飾之間的愛恨糾葛究竟是如何形成的?當一款服裝對我們的身形提出苛刻的要求時,我們究竟是在追求自我還是在限制自我?還有那些看似離開走秀場后便毫無使用意義的時裝,它們的設計又是如何走上審美的極端的?這些問題都要回到時尚的發展歷史,在其中發現我們一步步栽入時尚服飾的過程。
穿什么與對自我的定義
“我承認,我們生產的裙子只面向一小群人。我不覺得這有什么問題。每個社會都有精英階層。高級時裝就像山谷里結出的第一棵樹莓、開出的第一朵百合。它領先于時代,是那么的獨一無二。”——克里斯蒂安·迪奧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穿衣風格,它通常很難改變。一個人選擇什么風格的穿衣搭配,通常意味著自己的性格、內心、向往等等,盡管有些時候,大多數人將被迫進入一個不得不改變風格的階段,例如畢業參加工作后便不再像大學時期那樣購買大量的彩色衛衣,例如某些公司會對員工的著裝有統一的制服要求。當我們被迫穿上自己并不期待的衣服時,對著鏡子,或許會發出這樣的質問——這是我嗎?我到底是誰?我本真的面孔應當是什么樣子的?
出于社會壓力,大多數人可以在內心發展出一套自我說服的成熟理論。比如,我不應該再穿那些顏色鮮艷的衣服,我不能穿著原宿風去上班,這會給人非常不嚴肅的感覺。我應當穿上正式一些的休閑裝,選擇更黯淡雅致一些的顏色,這是我走向成熟人格的一種標志。不知道這種千篇一律的成熟感究竟有何吸引力,但走在街上,看著灰撲撲的人群和猶如抹布一樣的男性上班族,內心不免生出一種絕望之感。對著裝的壓制,幾乎同時意味著對性格與自我表達的壓制。不過,只要還有人擁有著自我表達的需要,那么,服飾設計就永遠有著它存在的空間。
消費,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承擔了個性解放的功能。
“購物”一詞貌似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貿易行為而自發產生的。但其實,嚴格的“購物”(shopping)一詞直到18世紀才在歐洲出現。英國小說家琳達·格蘭特在《穿出來的思想家》中為讀者搜集了“購物”一詞在英文中首次出現的情景,“這個詞第一個為人所知的用法記錄字《牛津英語詞典》里:據說,女士們上午感到厭倦心煩的時候,就會出去購物。她們會叫輛馬車,一家店一家店地挨著逛”。相比于大多數木訥的男人,女人們對新奇的事物,柔和的配色與裝飾更感興趣,掌握著家用開支的她們通過購物的行為來塑造自我,并在沉悶的生活中獲得短暫的逛街歡愉。
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會經常依靠購物來排解工作的壓力與沉悶的情緒。盡管消費的自由是有額度限制的,但購買衣物、鞋子、香水等物品帶來的“擁有一份新生活”的類似快感,足以幫助我們在陰霾的工作中握住一點點撫慰。
被著裝駕馭的身體
“厭女癥的核心莫過于這樣的范例:男人欣賞不了女性的外貌、形體美以及服裝襯托下的魅力,反而把女人對美的追求看成是她們輕浮的具體表現。”——琳達·格蘭特
買回來的服飾讓我們過上了兩種生活。除了室內的自我,還有另外一個想要對外界表達的自我。對新風格衣飾的嘗試毫無疑問是一次對自我的重新塑造,我們會站在鏡子面前,看著因為衣物而變得迥異的自己。
人類展示自我的過程并不一帆風順。即便是香奈兒也沒能在她的那個年代做到盡善盡美。上世紀20年代,在香奈兒、夏帕瑞麗等設計師的指引下,人們開始直面自己的軀體。包括腳踝、手腕、胳膊、胸口、鎖骨等等。這些都是過去長期被衣物遮蔽的一部分,在社會活動中,它們仿佛不屬于身體的一部分,被層層繁重的衣物所壓制。
“我只有一個目的,做出最適合女性身體的時裝:突出胸圍,提高腰線,解放手臂的束縛,從臀部到腳尖最大限度地展現雙腿的長度,讓她們的身體可以自由活動。不應該是人遷就衣服,而是人駕馭衣服”——香奈兒的設計宣言非常迷人,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她也非常堅定地為大眾女性定義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形體,以及什么是自由。
香奈兒和伊夫·圣·羅蘭在設計服裝時都很強調腰線與手臂線條,然而這些衣服最終適用的人,或者說能在身上呈現出最理想效果的人,都是本身就符合優雅美麗這些標準的年輕女性。
這就好比是某些衣服只是穿在模特的身上才顯得好看一樣。今天的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身形,選擇不同款式的衣服,然而在那個款式還沒有這么豐富的年代,“優雅”成為了一個模板。為了能夠讓自己夠到這一標準,許多人開始將自己的身體改造成符合衣物模特的樣式。正如珍妮·浪凡所言,“一切都仰仗她們柔軟的軀體”。“瘦一點,再瘦一點”變成了女性的審美目標。在今天,減肥所帶來的痛苦和四個世紀之前窒息著穿上束胸與裙撐的痛苦相比,幾乎很難區別強弱。當我們將自己的身體革新成能夠“駕馭衣物”的樣子時,再看看鏡子里的那個身體,或許它變得更美了,但或許,它也變成了一個陌生的自我。
無人能夠預測的時尚
“時尚從來就沒有走到過婦女解放運動的前沿,它的前衛表現經常只是一種假象。”——《時尚簡史》作者,多米尼克·古維烈
但我們沒有辦法將人的“自我”規定在一面鏡子當中。這是一個糾纏至今的哲學問題,究竟什么是自我——是潛意識中的,本真的,不斷變化的,還是固定的。
在服飾方面,有時我們很難區分發掘自我和塑造自我兩種行為之間的界限。當一個長期穿著毛呢風衣和POLO衫的人突然換上了涂鴉印花的裝扮,我們該說他發掘了潛在的人格還是該說他在為自己打造一種根本不屬于自己的新人設呢。
就像哲學家無法對“自我”給出明確的定義一樣,設計師也沒有辦法定義“時尚”。它轉變得太快了。之前提到的現代時裝先驅保羅·波烈便用自己的命運證明了這一點,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人們的審美觀念就發生了變化,年輕女性們迷戀上了戰時更加輕快節儉的便裝。曾經自稱為“暴君”的波烈重新開業后設計出的衣服還停留在十幾年前的時代、無人問津,最終他被昔日的擁躉拋棄,窮困潦倒。
伊夫·圣·羅蘭也遭遇過類似的困境。上世紀70年代,女性迷戀的服裝已經從裙子變成了長褲,而伊夫·圣·羅蘭還是堅持自己的風格,推出了一套仿戰爭時期的性感長裙套裝,于是在法國引起了人們的不滿。“我是又難過又高興……不是我變了,而是這世界變了。其實這世界從來沒有停止過變化。如今,信念、理念、良心全都沒有了,高雅情趣也不見了”。
這正是服飾與自我的矛盾,在我們的一生中,我們選擇的服飾和內在的自我都處于不斷流變的狀態,但二者的步調卻很難保持一致。
如果說,我們還可以純粹用藝術家的眼光來對待時尚設計師們——他們就是一批堅持不同藝術理念的人,堅持自己的想法,對什么是“美”有著強勢的定義,所創造的作品永遠不是為大眾服務而是尋找相契合的靈魂與身軀,那么,導致曾經具有解放意味的時尚又轉而成為自我束縛的,可能正是大眾本身。
“時尚”和“潮流”,這兩個詞有區別嗎?
還是有的。時尚指向未來與個體,而潮流指向當下與大眾。諷刺的是,它們明明互相矛盾,卻又必須互相依托。
在潮流中迷失的自我
“她之所以沉迷于此,實際上是因為不善言辭的人有著強烈的表現欲;她想通過服裝,讓自己變得楚楚動人,用那毫無掩飾的精美服飾彌補自己言語的缺陷。”——亨利·詹姆斯
潮流有些讓人厭惡,因為它重新把個性變成千篇一律的復制品,更可怕的一點是,潮流會讓人迷失自我,通過對它的附和,將最流行的但未必符合自己氣質外觀的東西疊加在自己身上。
潮流興起的方式,大概有兩種。一種是由部分社會群體推動的。這種興起的方式直到今天還在發生,例如正在進行的胖人模特運動等等。在20世紀,它也一直承載著自我的重新審視與定位。
上世紀的六七十年代或許是時尚潮流最后的繁榮。在過去歷史中長期受到壓制的群體開始嘗試表達自己的精神訴求。六十年代的英國年輕男子開始對“愛國主義”產生反諷的態度,將米字旗從嚴肅的旗桿上拆解,變成身上的夾克服;同時期的美國則受到垮掉一代和嬉皮士文化的影響,流行服飾從之前的簡便冷淡轉向了絢爛;七十年代在英美興起的迪斯科搖滾將造型更加夸張詭異的服飾推向了消費者,一堆追求潮流的年輕人按照大衛·鮑伊在舞臺上的風格來塑造自己;七十年代末期又興起了朋克風格和有氧運動風格。在這兩個年代里持續出現的,還有關于性別認同和黑人權利的觀念設計。進入現代社會的人們呼吁更加開放的性別觀念,隨著中性香水的推出,時尚緊隨著社會觀念的變化,開始展現出自己開放多元的一面——然而事實上,最初的那一代設計師并不全都這么想,格蕾夫人認為服裝設計中的性別模糊簡直就是一場對身體的災難式摧毀。
另一種潮流的興起方式,則是交由公眾人物完成。就像曾經的英國公主為迪奧服裝帶貨一樣,在上世紀70年代,美國總統夫人杰奎琳·肯尼迪的裝扮也掀起了一股“杰奎琳風格”的浪潮。人們追隨潮流的另外兩個渠道則來自于搖滾樂隊和好萊塢電影。看到著名影星在手上握著一款訂制的法棍包,哪個影迷不會因此而心動呢?看到連襪高跟鞋在搖滾樂手的腿上彰顯著叛逆意味,粉絲們也想用這種方式來裝扮自己。
這種潮流興起方式帶來的后果之一便是,人們背離了時尚的初衷,重新被衣服駕馭,而不再是為自己選擇期待中的衣物。于是,衣物再次成為了人們自愿添加的束縛。被淺口便鞋解放的雙腳,重新踏入了尖細高跟鞋的框架中。作家琳達·格蘭特在書中以美人魚童話的故事感慨現代高跟鞋帶來的痛苦:
“美人魚的悲劇向我充分地揭示了作為一個女人不能調解的矛盾,我們放棄了似無重量的自由,換來浪漫生活施加給靈魂的束縛……我們情愿在刀尖上行走。忍受痛苦是我們作為人類的一部分。我希望我能找到一條出路。但我不能”。
仿制品與真實
“奢侈從來都不是炫耀和鋪張;它主要是拒絕平庸”——伊夫·圣·羅蘭
即使痛苦,有時我們還是有著強烈的、對自身形象的向往。只是有些時候,那個“遙遠理想的自我形象”并非單單忍受痛苦就能做到。現在時尚品牌已經朝著潮牌成衣的方向發展,價格比曾經的高檔定制款低廉很多,但對很多正在上班的年輕人來說,櫥窗里的那個烏托邦依舊是自己無法抵達的國度。
有一種辦法就是尋找高仿制品。
相比于價格五位數的正品皮包,大多數仿制皮包不僅廉價,而且質量上也沒有太大區別,起碼在一定距離內僅憑外觀是很難分辨出來的。仿制品與正品的區別或許只有擁有者本人才能知曉,比如里料的柔韌度,比如拉鏈上某個裝飾掛墜的精細度等等。相比于正品皮包,仿制皮包有些時候還有另一個優勢,那就是它們的抗磨損性要比正品皮包好一些。因為時尚品牌的皮包基本都是純手工生產,專業工人的雇傭費非常昂貴,所以時尚品牌一般不會再耗費人力成本,對每一個皮包進行質檢。而仿制品工廠可以雇傭費用低廉的工人完成這個環節。
能擁有一款心儀樣式的愛馬仕皮包,不必用配貨的方式花費大量金錢,聽起來是個不錯的解決辦法。但能擁有一款正品皮包依舊是女孩們心中的夢想。不過,對時尚皮包的追求還帶來另外一種誤解——虛榮。不排除有很多人與其說是追逐皮包的設計款式,不如說是追逐那上面的標志性LOGO。
然而,奢侈品消費并不必然來自于對金錢或符號的崇拜。虛榮,自有虛榮本身為他們施加焦慮和壓力。時尚的最終落點,還是個人的審美,也只有一個對自己有著明確審美認知的人,才不會落入時尚的陷阱,讓著裝與自我達成完美的契合,并成功駕馭風格。在這個時候,是高端定制時裝還是款式仿制的成衣,是正品還是仿制品,都已經不再重要了,因為通過審美所塑造出來的那個自我,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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