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聯合車險怎么樣?未如實告知是否影響理賠?

2021-01-21 11:20:33

來源:晶報網

中華聯合車險怎么樣?未如實告知是否影響理賠?

典型案例

某先生購買車險,其購買車險時提供的車輛性質為非營運車輛,但其車輛實際使用性質為出租、租賃營業車,其載客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以其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風險提示

投保人在投保時,一定要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特別保險標的具體情況,確保在出險時,能夠行使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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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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