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戰敏律師《律師門診室》;借錢抵押的房產證是假的,20多萬還能要回來嗎?

2020-11-18 17:22:08

來源:晶報網

張先生在2018年借給好友了一筆錢,當初借錢時寫好了欠條,對方給了張先生一本房產證,張先生這才把借款轉賬到他的賬戶上,但對方遲遲沒有提起還錢的事情。本以為等到約定的期限時,對方就會及時歸還,但是張先生沒想到,自己突然間發現了一個真相......

原來,當初對方借錢時用作抵押的房產證,其實是偽造的。

焦急之下,張先生只好報警。

但是,借出去的錢款還沒有收回,張先生想知道有沒有其他更好的途徑來解決此事。

任戰敏律師

如今對方對于還錢的事只字不提,甚至還有想要抵賴的跡象。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張先生該怎么辦呢?任戰敏律師又會給出怎樣的建議呢?

現在有一份2019年4月1日的借條,還有一份5月20日的還款計劃。一共借了兩次,數額不一樣,第一次借了25萬元,第二次又借了5000塊錢,這5000元是通過微信轉賬的,一共是借了25.5萬元。

借條的還款期限本來是2019年9月30號,此時還未到還款的期限,求助人張先生發現了房產證是假的,因為房產證當時被房管局扣了下來。這種情況下,張先生無奈只能報警,在警方的介入下,借款人被迫寫下了一份還款計劃,在計劃中他寫下將在5月20號之前就還款。

在任律師看來,這種情況可以起訴。到法院之后,若此案涉及到刑事犯罪,法院將會移交此案至檢察院或公安機關,一般來說是會迎送到公安機關。

任戰敏律師還分析道:此案有兩個問題,一是房產證是假的,張先生報案時,公安機關也受理了此案。二是張先生當時是以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為由報案的,假的房產證上蓋有很多公章,那么這些公章肯定也是偽造的。這樣的話,就可以以此為由,加上涉嫌詐騙,給對方施壓,逼迫對方與張先生協調。

隨后,任戰敏律師跟求助人張先生夫婦說:“我不主張你們直接起訴,因為第一可能會有訴訟費用;第二,如果聘請律師的話,會有律師費;這樣的話,成本也不小。但是損失是實實在在的,又不可能不要。我認為你們最好走刑事途徑,以刑事促民事。因為房產證是假的,這是不爭的事實。你們可以以詐騙罪為由再次報警,同時再問一下公安機關,之前這個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的案件,進行到什么階段了。

任戰敏律師

求助人張先生表示,經過任戰敏律師的講解,他明白了刑事和民事的區別,理清了頭緒,他會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根據任律師的建議,把這件事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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