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舉牌屢教不改 牛散周信鋼再吃罰單

2021-11-30 14:07:33

來源:上海證券報

曾經的“香水大王”周信鋼,也是投資者眼中的牛散。這位牛散偏愛用多個賬戶炒股,這也成為其屢次違規的根源。令人不解的是,周信鋼的數次違規幾乎都與其“蒙面”超比例持股有關。此人屢教不改,最近又因超比例違規舉牌被罰。

再領罰單

11月26日,深交所宣布對周信鋼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決定,所涉事由并不復雜,即周信鋼在交易特一藥業、匯中股份、力星股份、溫州宏豐、金萊特的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且違規事項大同小異,都是“超比例持有相關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于限制轉讓期內繼續買賣該股票”。

以其對特一藥業的交易為例,2016年6月6日,周信鋼通過控制的賬戶合計持有特一藥業1051.55萬股,占其總股本的5.26%,即持股比例已超5%;2016年7月20日,其合計持有特一藥業1899.93萬股,占其總股本的9.50%,持股占比達到峰值;2017年1月19日,周信鋼賬戶組合計持有特一藥業又降至989.60萬股,持股占比回落至4.95%。

可以看到,周信鋼通過控制的賬戶在持有特一藥業已發行股份累計達到5%時,并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同時,其在限制轉讓期內,繼續買賣該股票,交易金額高達84617.47 萬元,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周信鋼對其他股票的交易違規舉動與上述案例類似,都是持股達到5%的舉牌紅線時未及時“剎車”,構成違規超比例持股,此后又在限制轉讓期內繼續買賣。基于上述背景,深交所日前決定對周信鋼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盡管深交所只是簡要介紹了周信鋼所涉違規情形,但上海證券報記者注意到,針對周信鋼的上述違規行為,證監會在今年5月下旬對其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其間的交易違規細節進一步曝光。

原來,為掩人耳目,周信鋼在交易特一藥業等5只股票的過程中,共動用了“周信鋼”“李某”等15個賬戶,其中包括周信鋼及其家庭成員名下共8個自然人賬戶,以及7個產品賬戶。

為減輕處罰,周信鋼彼時還辯稱其不是相關私募基金產品、結構化產品的交易主體,但均被監管部門駁回。綜合違法事實,證監會對周信鋼處以合計2210萬元罰款。

屢教不改

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通過借用金融工具、協議安排等方式規避信息披露義務。

回看周信鋼,炒股多年雖經驗豐富,但因超比例持股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已多次受到監管部門處罰。盡管多次領罰單,其卻未能吃一塹、長一智,反而變本加厲。

早在2007年10月,周信鋼便開始利用“周信鋼”“周晨”“李欣”“南京歐亞”“圣美倫”5個證券賬戶交易美欣達股票。2010年3月19日,上述5個賬戶合計持有美欣達股票417.75萬股,占美欣達已發行股份的5.15%。然而,周信鋼利用5個賬戶合計持有的美欣達股票超過已發行股份5%時,未向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深交所作出書面報告,也未通知美欣達,并未予以公告。為此,其在2011年初便被證監會予以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當時的周信鋼或為“初犯”,在其向監管部門提出的辯解理由中,有一條是自稱“不熟悉證券法的具體規定”。

然而,隨著接二連三地因“超比例持股”而違規,“不熟悉法律規定”顯然不能成為周信鋼的擋箭牌,其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違規操作也陸續被查處。

2019年2月,北京證監局便對周信鋼違規交易新元科技進行了行政處罰,事涉周信鋼及其控制的賬戶2016年至2017年的交易,其違規事由同樣是超比例持股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股票。

據悉,周信鋼1984年畢業于上海應用學院首屆調香班, 是國內早期調香師。以此為契機,周信鋼曾在一家國有大型化妝品企業擔任高管,曾任遠東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總經理,隨后自立門戶,還曾兼任南京日用化學協會理事長。早年,周信鋼控股的圣美倫公司在南京多個商場內設有專柜,圣美倫同時也進行專柜連鎖拓展,收取加盟費用,并在全國范圍內培育加盟商。與此同時,圣美倫也代理了一些外國品牌的香水銷售,并且提供原料香精給其他企業。周信鋼此后炒股的資金,大多來源于旗下香水香精產業的積累。

曾經的“香水大王”慢慢變成了“炒股大戶”,早年的實業經營雖成功,但時不時違規的股票交易無疑成為周信鋼證券投資的“污點”。炒股至今,周信鋼一直青睞中小市值股票,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僅其自有賬戶便重倉持有(入圍十大流通股東)上緯新材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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